[新聞] 與人互毆被搜出折疊刀 他辯帶來丟遭法官打臉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4-30 21:18:21
與人互毆被搜出折疊刀 他辯帶來丟遭法官打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2800
2023-04-30 10:45 聯合報/ 記者 黃宣翰 /台南即時報導
翁姓男子被控在台南市安平區府平路某超商前,因細故與他人發生口角互毆,警方獲報當
場在翁身上發現1把折疊刀,翁辯稱攜帶刀準備丟棄,但法官認為如真要丟棄,自可丟棄
於自家垃圾桶,待垃圾車載運走,何需要攜帶折疊刀出門,不採信翁的說法,依翁違反社
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案可抗告。
裁定書說,翁於今年3月31日凌晨1點多,在台南市安平區府平路與健康三街口統一超商前
,因細故與他人發生口角,進而互毆,警方獲報前往處理,當場在翁身上發現1把折疊刀
。 警方認為,翁沒有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
第1款規定,移請台南地院簡易法庭裁處。
潘於警詢時,坦承於超商前與人發生爭執。潘辯稱攜帶折疊刀具準備丟棄,但法官認為,
潘如真的要丟棄,自可丟棄於自家垃圾桶,待垃圾車載運走,為何需要攜帶折疊刀出門,
攜帶折疊刀並無正當理由。
法官認為,潘隨身攜帶折疊刀於超商前與人發生口角,恐有誤用刀具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並對社會安寧產生危害之虞。
據了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器械、化學
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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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姓男子被控在台南市安平區府平路某超商前,因細故與他人發生口角互毆,警方獲報當
場在翁身上發現1把折疊刀,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依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
元。本報資料照片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   2023-05-01 04:23:00
才罰5000
作者: joinptt (joinptt)   2023-05-01 05:06:00
到底是姓翁還是姓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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