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大東夜市尚未取得合法申設 8月會不會「熄燈」引關注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326478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6/07/4326478_2_1.jpg
大東夜市是台南知名觀光夜市之一。(資料照)
2023/06/07 17:57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大大武花大武花」知名的大東夜市,出名到曾被網友捕
獲「野生周杰倫」來逛過。今年8月租約到期,有1份署名「居民自救聯盟」的傳單,指稱
大東夜市尚未取得合法設置、違停一堆,根本是「特權使用機關用地」。對此,台南市政
府今(7)日駁斥與事實不符,並強調大東夜市深受觀光客喜愛,同步稽查及持續輔導夜
市合法化。
市府經發局表示,大東夜市已於今年初提出申請設置許可計劃書,市場處3月初進行聯合
審查,各局處對於所主管業務提出意見,要求自治會需兼顧夜市營業時間的交通安全、車
輛停車引導、攤商油煙防制、噪音管制、消防安全防護等,並請自治會針對審查意見提出
相關因應作為,正等自治會回覆意見後,再進行後續審查流程。
經發局指出,大東夜市用地由財稅局與南市農會共同持有,目前是都市計畫未完成取得機
關用地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依規定可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目前業者租約至今年8月31日
止,經發局市場處持續輔導業者依規定申請攤販集中場相關作業,依規定稽查裁罰,督促
業者儘速完成合法設置,一切依申請流程進行,持續輔導夜市取得合法設置。
南市財稅局說,大東夜市所在土地由台南市(持分萬分之6585)及市農會共同持有,因市
府尚未完全取得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
使用辦法,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傳言指政府默許土地長期違法作為夜市使用,是錯誤
資訊。
財稅局表示,該案土地8月31日租期屆至後,若市府各機關有公用需求,基於公地公用原
則,將移由需求機關使用,並由需求機關與共有人市農會研商共有土地使用事宜。若市府
各機關暫無明確用途,為提高市有土地使用價值,市府將與市農會協議分管,並就所管部
分依現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公開標租,以有效活化市有土地,增加市庫收入。
據了解,這張傳單內容寫「台南市市場處表示,大東夜市為政府用地,依法不能作為夜市
,且目前尚未取得合法設置許可。都市計畫法明訂且據內政部營建屬函釋「機關用地」,
為公共設施用地之一種,依法僅限於政府機關作指定用途之使用」。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6/07/4326478_1_1.jpg
坊間流傳1份署名「居民自救聯盟」的傳單,指大東夜市8月到期,「敬告攤商自求多福」
。(記者洪瑞琴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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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東夜市遭控特權使用 南市府:可作攤販集中場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306070185.aspx
2023/6/7 14:46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大東夜市是台南夜市口訣「大大武花大武花」的著名夜
市,昨晚出現指控大東夜市是特權使用機關用地傳單,市府今天表示,大東夜市土地是公
共設施保留地,可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
台南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大東夜市土地是台南市政府和台南市農會共同持有,因
市府尚未完全取得用地,性質是「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
築使用辦法,得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
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市府未默許土地長期違法作為夜市使用,也積極輔導各夜市申請合
法設置,目前大東夜市已送件申請審核中。
財稅局人員說,大東夜市土地今年8月31日租約到期,若有公用需求,市府將移由需求機
關使用,並由需求機關與市農會研商共有土地使用事宜。如果市府各機關暫無明確用途,
市府將和市農會協議分管,依規定公開標租,活化市有土地,增加市庫收入。
市府經濟發展局表示,大東夜市今年初提出申請設置許可計畫書,聯合審查會要求需兼顧
夜市營業時間的交通安全、車輛停車引導、攤商油煙防制、噪音管制、消防安全防護等,
待大東夜市自治會回覆意見後,再進行後續審查流程。
大東夜市位於台南市東區林森路1段,鄰近住宅區及學區,2000年開市,擁有高知名度,
人潮快速成長,從台南夜市口訣「大大武花大武花」就可知道,大東夜市已成台南指標夜
市之一。(編輯:謝雅竹)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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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張貼指政府用地違法作大東夜市使用 與事實不符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552645
市府新聞
發稿單位:財政稅務局
發稿時間:112年6月7日12:20
大東夜市所在土地由臺南市(持分6585/10000)及市農會共同持有,因市府尚未完全取得
用地,性質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得作
為臨時攤販集中場,有傳言政府默許土地長期違法作為夜市使用,乃錯誤資訊,特此澄清
說明。另外,為保障市民朋友至合法場域消費之權益,市府也正積極輔導各家夜市申請合
法設置,目前大東夜市已送件申請審核中。
又本案土地112年8月31日租期屆至後,如市府各機關有公用需求,基於公地公用原則,將
移由需求機關使用,並由需求機關與共有人市農會研商共有土地使用事宜。如市府各機關
暫無明確用途,為提高市有土地使用價值,市府將與市農會協議分管,並就所管部分依現
行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下辦理公開標租,以有效活化市有土地,增加市庫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