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警察的處理程序還是消極為主
你如果有從警朋友就知道
他們有更多日常瑣事要處理 (除非地方,中央警政單位把違停開單的績效=處理酒駕)
自從有次聊這個話題刑警同學問我『他有惹到你哦?』這句之後就知道
真的要靠自己去處理
雖然不是違停但還是提供幾個我的相關做法
1.
有次半夜樓下敞篷車開音樂很大聲,又一直停在路口不知道衝殺小
所以我就拿雞蛋直接丟下去 (其實我想很久了,所以房間就有放雞蛋)
而且遇到不止一次所以就打算直接拿雞蛋丟下去發洩
我不確定有沒有中,但有聽到大聲嘶吼三字經
2.
報警時要說疑似嗑藥,車主看起來精神狀況有問題 or 有喝酒,違停在路邊
警察一定馬上衝過來嚴格詢問
我是比較建議第一個作法
因為如果以法律層面來說
車主要提告
就是以刑法毀損+民事賠償來報警處理
我想車主是不會願意花心力去告你 (除非對方是流氓就會烙人揍你)
因為他會先被開罰
然後最後他要自己舉證毀損的金額
走民事還要自己寫訴狀,這些北爛違停我想是不會的
台灣這種認為輕微的違法事情的相關事件就是先做先贏
公寓堆積物品在樓梯也是(相關單位工務局?就是不想罰)
受害的一方要等到對方被處罰是非常耗費心力
我曾經想過跟朋友集資去買美國的投擲用漆彈
Goblies throws lacquer balls 40 in
放在違停熱點提供大眾丟違停車輛,
最後想一想還是算了
除非我中200萬發票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銘言:
: 如題
: 我先承認這兩個禮拜東區崇學路的玉山銀行
: 門口人行道違停警察每天一直來是我報案的
: 但根據我在旁邊觀察的結果
: 報案警察一定會出現
: 但是每次到不是鳴笛
: 就是走進銀行叫人出來移車
: 真正開到白單的很少
: 回去會不會輸入電腦又是另一回事
: 直接攔下來的更少
: 這幾天只看到一個婆婆被攔下來開紅單
: 報案違停是不是很少真的會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