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凌涉貪性招待判8年 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減輕其刑
2023-08-16 16:58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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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吳淑玲攝影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
及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超貸,陳凱凌認罪且繳回180
萬,一審判他應執行8年,台南地院說,陳凱凌在偵查中坦
承,又在審理中繳交180萬元,依貪汙罪相關規定減輕其刑
,另自白洗錢犯罪,均依法減輕其刑。
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處4年6月,褫奪公權5年;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
意犯詐欺得利罪處2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又犯公務員財產
來源不明罪處2年,褫奪公權2年;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
財罪處1年2月;又犯一般洗錢罪處10月併科罰金10萬元。應
執行8年,褫奪公權5年。已缴交犯罪所得180萬元外,未扣
案犯罪所得441萬多元均沒收。另同案被告翁東明犯三人以
上共同欺取財罪處1年,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至於台邦建設公司董事長陳福成認罪,經檢察官同意認罪協
商程序後,台南地院認他犯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緩刑2年
,並應支付600萬元,另案審結。
台南地院指出, 陳凱凌為台南市經發局局長,局長前後期
間,無法也無意使潤宏實業有限公司參與七股科技工業區開
發案相關工程,竟向該公司黃姓負責人誆騙可以使該公司轉
包承攬土方工程,並向黃要求不正利益,致黃陷於錯誤,提
供現金、花酒及性招待等不正利益。陳凱凌共計獲取180萬
現金,及為其支付的酒店鐘點費、性交易費及旅館住宿費等
總計14萬2200元。
同時,陳凱凌於偵查中,對前年12月起至去年12月21日期間
合計226萬8082元的不明財產,無法提出合理說明來源。
陳凱凌購買台邦公司建案房屋,簽約時要求總價內加計400
萬元作為裝潢準備金,藉此提高總價並登錄不實實價在實價
系統,並向銀行超貸 。又陳凱凌
與該建案代銷公司負責翁東明與建商陳福成,同意於貸款內
的400萬做為折讓款,建商不向陳凱凌收取。之後銀行支付
貸款後,陳福成扣除相關費用後,餘款296萬636元交給陳凱
凌,藉此詐取財物。
而且陳凱凌為了隱匿前筆特定犯罪所得,假借委託他人購買
股票,而分次交付上述款項,藉此掩飾、隱匿其犯罪所得去
向。
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翁東明二人均坦承不諱,並有證人
證述及相關犯罪事實書證、帳戶資料等佐證。
台南地院指出,陳收受現金部分,是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
會詐取財物;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部分,是犯詐欺得利罪
,且假借其公務員職務上之機會以故意犯詐欺得利罪,應依
法加重其刑;另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及使公務員登載
不實罪及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並論一罪;犯洗錢罪,
共計5罪。
至於翁部分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罪,
並從重論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罪。
台南地院表示,陳凱凌偵查中坦承,又於審理中繳交180萬
犯罪所得,依貪汙罪相關規定減輕其刑。另陳凱凌在審判中
自白洗錢犯罪,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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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劉怡孜對陳凱凌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
案件,對外說明。記者邵心杰/攝影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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