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攝影師公園隨機拍路人索討費用 南警:恐涉強制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381642
2023-08-20 11:49 聯合報/ 記者 黃宣翰 /即時報導
https://video.udn.com/news/1272054 影片
台南網友在網路PO網爆料,自稱男攝影師在台南公園隨機拍攝路人後,上前索討費用,被
索討的人拒絕支付。 市警五分局今天說,男子行為可能觸犯強制罪嫌,將加強台南車站
、台南公園及轉運站巡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網友在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群臉書刊出自稱是男攝影師在台南公園隨機拍攝路人後,上前索
討費用,被索討的人拒絕支付。男攝影師說他用所有生活費買相機,他的相機10萬5千元
,拍一張照要20元、30元被拍照的人就跑掉,有人還給他100元。
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北門所目前並未受理相關報案,該男子行為可能觸犯刑法304條強
制罪嫌,用強暴、脅迫方式,要人去做沒有義務要做的事,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是9
千元以下罰金,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賣物品之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
以下罰鍰。
北門派出所將主動調閱監視器調查,如行為屬實,將依法究辦,並加強台南車站、台南公
園及轉運站之巡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民眾如遇到類似情況,請撥打110報案,警方將
立即到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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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網路PO網爆料,自稱男攝影師在台南公園隨機拍攝路人後,上前索討費用,被索討
的人拒絕支付。 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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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路人拍照追索錢遭po網 警:如強索會涉這罪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401897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8/20/4401897_2_1.jpg
男攝影師涉在台南公園為路人拍照後欲追索錢財代價遭人po網。(圖:取自網路社群)
新聞網址內有影片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有網路臉書社群po出1名男攝影師在台南公園內隨機對路人拍
照後、上前索討費用遭拒絕的影音,po文者指控攝影師涉嫌強索金錢。轄區市警五分局查
證表示,經了解是8月19日之事、但尚未接獲民眾報案;不過如有強索金錢行為,可能觸
犯刑法強制罪,會有刑責。
據了解,這段男攝影師的影音在臉書「爆料公社」與「社會時事影音新聞」社群,都有網
友刊出。警方派員前往台南公園附近訪查,得知此影音內容應是在19日白天的事,當地確
有這名男攝影師有時會找路人攀談談妥代價、幫忙拍照,也可能有未談妥代價就拍照,產
生爭議的問題。
警方於20日持續尋找po網的網友與涉案的這名男攝影師。
影音內容顯示此男攝影師對1名女子大吐苦水地說,他花光1天生活費,幫陌生人拍照,希
望得到支持;他已花了60萬台幣,之前幫菲律賓、台灣人拍照,1張1、20元,對方都跑掉
,這是我們的尊重嗎?有16歲年輕人願意掏出1百元;他的相機1部10萬元,沒有虧待被拍
照者,1張照片才1、20元,質問影中女子為何要跑?
南市警五分局表示,台南公園轄區北門派出所目前並未受理相關報案,但據影音內容,如
男攝影師未與路人對方談妥價格、涉強索金錢,攝影師行為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規定,用
強暴、脅迫方式,要人去做沒有義務做的事,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是9千元以下罰金
;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賣物品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警方會主動調閱監視器調查,如行為屬實,將依法究辦;並加強台南火車站、台南公園及
轉運站巡邏工作,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民眾若遇到類似情況,請撥打110報案,警方會立
即到場處理。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8/20/4401897_1_1.jpg
男攝影師涉在台南公園為路人拍照後欲追索錢財代價遭人po網。(圖:取自網路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