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洪姓男子被控在中西區國華街對店家招牌塗鴨,被店家發現質問,他不僅出言辱罵店家,
還揮舞掃帚作勢打人,台南市警二分局循線將他傳喚到案,全案依公然侮辱及恐嚇罪嫌送
辦;塗鴉部分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
市警二分局指出,洪姓男子(38歲、中西區人)在22日下午6時許,對台南市熱門觀光景
點、中西區國華街一處店家之招牌塗鴉,23日上午11時許,洪男行經該店時為店員發現上
前質問,不料洪男竟當場言詞侮辱,還揮舞掃帚作勢要攻擊店員。
案經被害人於25日至市警二分局海安所報案後,員警也立即於26日下午5時許,在民生路
二段發現其行蹤將洪男查緝到案。洪男表示塗鴨是認為好玩好看,全案調查後依公然侮辱
及恐嚇罪嫌送辦;另塗鴉部分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二分局也將加強周邊
巡守密度,以保護民眾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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