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未打燈被檢舉 5分鐘吃9罰單失血萬元向議員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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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機車騎士行經永康中正北路,被檢舉達人拍照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短
短5分鐘,被開9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款1萬800元,日前收到罰單,讓他欲哭無淚。
南市議員朱正軒今天質詢指出,近日接獲民眾陳情,陳情人於今年10月8日下午行經永康
中正北路,在下午1點41分到46分之間,因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被檢舉開單。該名騎士說
他知道他錯了,但5分鐘同一行為被連續開9張罰單,實在不合理,抱怨這根本是在「搶錢
」。
朱正軒說,違規裁罰是手段,而非目的。本案件確實有裁量次數逾越合理情況的疑慮。他
也提醒市民朋友,台南十大肇事路段及十大檢舉路段中,永康均獨佔超過一半的路口路段
,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荷包失血。
朱正軒說,針對違規檢舉爆量,已引起民怨,要求市府加強社會溝通,提升市民交通守法
意識,包含未打方向燈、未依號誌及標線行駛,都是最常見的檢舉項目,同時也最容易造
成交通事故。
交通局長王銘德說,將透過民政、警政、社政的相互配合,加強宣導,減少民怨。
警方表示,依道交條例規定,民眾若連續檢舉交通違規,違規時間需相隔6分鐘以上,或
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才可以檢舉同一違規行為。該案雖未超過6分鐘,但是行駛已超過
1個路口以上,才被開罰。
最討厭機車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
當後面都能觀落陰嗎?? 手賤不打那就用錢來繳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