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要不要告公然污辱?

作者: stefanie (stefanie)   2023-11-20 09:44:01
大概是在中華西路跟健康路交叉口 (寶雅附近)
我在中間車道要左轉要切內側車道 這位賓士哥在內側車道 因為要直行 要切來中間車道
或許是他覺得我先切進來沒讓他先切出去不爽吧
https://imgur.com/a/vILvYc6
其實我一直沒注意到 賓士哥還一直按喇叭 而且移動他的中指要讓我看到
當下我還以為有人跟我比讚是怎樣XD 一秒後才發現是中指
朋友是說大事化小 損人不利己 我的想法是應該給這個賓士哥一個教訓
這台車一百多萬 我上網查若有成立大概3000-5000的罰款
我是覺得如果這個賓士哥如果因為罰款學乖 那我也是功德一件
他被罰多少 我跟者捐同等金額給公益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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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PO在台南板≠台南點)
作者: w2776803 (台南假面騎士HUNGER)   2023-11-20 10:00:00
就告吧
作者: Sechskie (7kies)   2023-11-20 10:02:00
你要有明確證據 以及有時間跟他耗
作者: HPV (零)   2023-11-20 10:04:00
那裡靠路口處都有雙白線,先確認你們切來切去有違規嗎?
作者: daoqu (親親)   2023-11-20 10:29:00
自己的行車糾紛自己解決
作者: smallsun0810 (五指襪)   2023-11-20 10:29:00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3-11-20 10:39:00
不要浪費時間在垃圾人身上
作者: unique951753 (Carol)   2023-11-20 10:40:00
支持。對方也都成年人了,可以承擔自己的壞行為
作者: SilentBob (阿區~)   2023-11-20 10:41:00
公狼五路
作者: hat13201 (J D从)   2023-11-20 10:46:00
提前領年終
作者: dss (dss)   2023-11-20 10:46:00
手有伸出車窗嗎
作者: iamcnc   2023-11-20 10:49:00
問一下 這照片中指叫明顯嗎?看得出他比誰嗎?
作者: nicemood (沒錯!我不是本人!)   2023-11-20 10:51:00
告下去雙方都可以拿到對方的個資 要想清楚耶 上次遇到瘋
作者: iamcnc   2023-11-20 10:51:00
為什麼我一直看成食指
作者: iamcnc   2023-11-20 10:54:00
反正影片還沒出來 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作者: kilof (KiLoF)   2023-11-20 10:57:00
要啊 我最愛告人
作者: CurryGOD (卍煞氣ㄟ柯神卍)   2023-11-20 11:04:00
你這個怎麼告得成 即便他比中指有一定對你比嗎
作者: SEEDA (喜德)   2023-11-20 11:07:00
台南水準
作者: tndh (Nick )   2023-11-20 11:11:00
時間你的 我當然支持
作者: shuan0130 (蟲)   2023-11-20 11:11:00
我只看到一隻手垂在那耶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3-11-20 11:14:00
建議不要浪費時間告,直接車不小心擦撞下去(不是撞人)那隻手可能是在丟吃過的檳榔渣
作者: alfi2016 (alfi2016)   2023-11-20 11:17:00
告下去
作者: batis (貝提斯)   2023-11-20 11:25:00
當然告阿
作者: grimma04743 (grimma)   2023-11-20 11:28:00
我向來勵民興訟 反正後續被報復跟我又沒關係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23-11-20 11:36:00
一直按喇叭 移動他的中指 找律師討論
作者: BIGBBB (yaaaa)   2023-11-20 11:40:00
啊一定要 再更新後續
作者: bbear (野比大雄)   2023-11-20 12:10:00
他也可以說是在比別人
作者: MadeTW   2023-11-20 12:10:00
別浪費時間了,3000-5000怎可能讓人學乖
作者: wujet09100 (WuJet)   2023-11-20 12:12:00
有錢真好
作者: Elvis1991 (神樂)   2023-11-20 12:12:00
支持提告啊告爛
作者: Raredlove (遺憾嗎)   2023-11-20 12:13:00
提告完全是自由,浪費他的時間也爽,支持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噓)   2023-11-20 12:22:00
人家開賓士有錢人,想搞你很簡單,想查你家更簡單,如果你沒後台,還是算了吧
作者: uuumeme (李夢夢)   2023-11-20 12:29:00
其實我看不太出來有中指耶,但如果真的提告我會想知道後續
作者: BGK (顛倒夢想)   2023-11-20 12:43:00
有告有機會,起碼你告了對方也要花相應的時間做筆錄
作者: hate0322 (笨 窮 醜 胖 花)   2023-11-20 12:45:00
這種人不會因為幾千罰金就學乖的啦
作者: bbbing (無)   2023-11-20 12:58:00
這種人只會覺得你害他被罰,哪有甚麼學乖
作者: crossline (湘湘)   2023-11-20 13:07:00
圖片上看不太出來是中指,比較像食指。如果告了,好奇後續。
作者: cully (semiscon)   2023-11-20 13:22:00
是不是太閒,又不是什麼大事
作者: slp (給我假期...)   2023-11-20 13:34:00
我猜告不成吧 畢竟他會說我又不是在對你比
作者: cityman9999 (yu)   2023-11-20 13:41:00
告啊!後續才能讓大家知道遇到這種事要如何處理和划不划算
作者: BIGBBB (yaaaa)   2023-11-20 13:47:00
開賓士就不敢 喔 好可怕欸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23-11-20 13:58:00
車板今天也有一篇告人的,但比中指的照片清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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