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父母女友名向錢莊借錢 半年債從15萬滾到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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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冒用父母與女友名義向地下錢莊借錢,半年內債款從15萬元高疊到1100萬元,台
南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合併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資料照)
2023/12/05 09:27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家世富裕的陳姓男子因急需用錢、向地下錢莊借款,但無力償
還本息,錢莊業者要求他以「借新還舊」方式處理債務,導致票面債款從起初的15萬元在
半年內高築到1100萬元。陳男還偽造其父母與女友的簽名作為共同發票人與連帶保證人,
吃上偽造有價證券官司。
據了解,陳男父母是經營貴金屬事業,家世相當富裕,是旁人稱羡的富二代,而他操作投
資股票、期貨等標的,疑輸了不少錢,先前其父親已幫他處理不少債務。
法院判決指出,陳男因需錢孔急、向民間錢莊貸款業者借款,後因無力償還本金與利息,
就應錢莊要求,以借新還舊方式,將前一筆積欠的債款,加計新借用以償還所欠利息,整
合為此次借款金額,再以此次借款金額的3倍簽立借款契約書與簽立同面額的本票作為擔
保。
陳男未經其父母與女友的同意及授權,偽造以父母與女友為名義的連帶保證人及共同發票
人借款契約書與本票各13份,交給錢莊業者收執,損害其父母與女友。
後來,因債款如雪球般愈滾愈大,法官表示在2022年3月到同年9月的短短半年內,陳男積
欠錢莊的票面債款從一開始的15萬元滾到1100萬元。陳男已還不出錢來;其父母也不再幫
他處理債務,2022年12月底,陳男由律師陪同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冒用父母與女友名義偽造
有價證券,獲得減刑。
台南地院合議庭以3項偽造有價證券罪,各判陳男1年6月徒刑,合併應服刑1年10月;法官
考量他無前科,且有自首此案,是為借款才冒用父母與女友名義簽發借款契約書與本票,
犯行主觀惡性不重,而其父母表明願意原諒他、陳男也與女友達成和解,合議庭諭知緩刑
3年、給他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