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鄰長塗掉紅線吃罰單!喊冤「居民陳情難停車」好心卻被檢舉
記者林東良、柯沛辰/台南報導
台南市東區德光街一名阿伯用黑色噴漆自行塗掉紅線,不料全程被網友拍下PO網,吃上罰
單。不過,阿伯其實是一名當地老鄰長,他事後喊冤,稱是收到居民陳情說很難停車,才
好心服務居民,沒想到被檢舉。
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1公社」貼出一段影片,從中可見一名阿伯手持黑色噴漆,彎下腰
在路邊辛勤工作,但仔細一看,他竟在私自塗銷街頭轉角處的紅線,讓原PO忍不住酸說「
自己的規則自己改,他把路權發揮到極致了」。
原來,事件地點發生在德光街一處巷弄內,台南市交通局接獲消息後,立即派員赴現場補
繪,而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處新台幣1200
元以上至2400元以下罰鍰。
不過,這位阿伯其實是當地老鄰長,他向媒體大聲喊冤,稱有居民向他陳情,有時候臨停
一下就被拍照檢舉,停車、停機車很不方便,希望他幫忙處理,他才熱心幫居民塗銷紅線
,不知道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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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表示,如果民眾對於劃設的紅黃線有疑慮,可以向交通局提出正式申請,屆時會派
員到場評估,看當時劃設的原因是否已因環境改變滅失,進而塗銷,但若管制原因仍存在
,還是呼籲民眾不要私自塗銷。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7款,若民眾私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時,將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
鍰。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08/2638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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