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補一下影片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1218/64396C91D2292A342AAFD21EC880F9E3
上篇推文看到不少人更多地檢討行人踹車這件事,還是我的錯覺?
甚至還有「專打不長眼」這種評論,開始懷疑是不是在平行時空。
已經貼到爛的法律不免俗的再提醒一次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
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汽車行近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
障礙者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
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如果有仔細看過影片,駕駛是有足夠的視野與反應時間看到行人並停下來的
可以說行人踹車不對,但這兩相權衡損害差異太大,一個是人,一個是車。
不知道版上的各位平時有沒有過馬路的經驗
自從 6 月新制上路個人在市區遇到類似不讓路經驗有超過 3 次了吧
其中 1 次車輛就貼近身體前面,跟影片這位行人在斑馬線上遇到的場景一樣
只要是人當下懼怕車輛是否突然加速、後輪會不會因自己來不及反應而壓到腳
反射性用自己的手拍後座車窗玻璃提醒駕駛
斑馬線有人請務必注意,也不意外得到的反饋是髒話。
(不知道版友是否覺得也不該拍車窗?或是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讓駕駛更好的注意到我?)
就在剛剛打電話去詢問警局,得到的回覆是還在調查
不解之餘同時也會擔心,下一個遇到這種事會不會就是我的家人。
題外話,其實今天這個影片也帶給我一些思考
假如發生在合法攜帶槍枝的國度,還會有這種街上擄人的事發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