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女老師車底被裝追蹤器 2男辯稱「在找貓」因這理由判無罪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4-01-18 19:26:12
台南女老師車底被裝追蹤器 2男辯稱「在找貓」因這理由判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717832
2024-01-18 11:29 聯合報/ 記者 邵心杰 /台南即時報導
http://tinyurl.com/5c7x5xkm
女老師前往停車場察看,郭男見狀謊稱「在找貓」後,與蔡男慌忙離去,事後委請車行檢
查車底,發現遭裝設追蹤器1組,報警處理。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蔡姓男子去年3月間夥同郭姓男子前往台南某國小校園外守候,見女老師開車上班後
,郭翻牆將追蹤器裝在其車底下,蔡在牆外把風,剛好被她發現,郭辯稱「在找貓」後慌
忙離去,她請車行檢查後驚見追蹤器而報警,法官認無法證明2人因此錄得其非公開活動
,判蔡、郭無罪。
檢警調查,蔡、郭與女老師素不相識,去年3月13日清晨,蔡駕駛轎車攜帶黑色追蹤器1組
,邀約郭駕駛小客貨車,分別從高雄、屏東住處出發,前往女老師任職國小附近會合,同
日7時許再搭乘蔡轎車,一同前往該校園外等待。
隨後,女老師駕車進入校內停車場停放完畢,2人在現場等待時機,9時33分許郭翻牆進入
校園,在她的轎車底下裝設黑色追蹤器1組,蔡則在牆外把風。剛好她前往停車場察看,
郭見狀謊稱「在找貓」後與蔡慌忙離去。她當晚9時許委請車行檢查車底,發現遭裝設追
蹤器1組,報警處理後,循線查獲。
蔡辯稱,他在網路IG限動上看到有人發布尋貓啟事,就約郭一同前往現場找貓,他沒有裝
設追蹤器。郭則辯稱,他是受邀到現場找貓,那時候有看到貓影經過,翻牆進去,趴到車
子底下察看,但沒有看到貓,「我沒有受託裝設追蹤器」。
檢方認為,蔡、郭2人所稱前往案發地點尋貓,除無法提出相關網路IG限動佐證外,另2人
居住地點分別高雄、屏東,離台南案發地點相距甚遠,如因觀看網路IG限動得知相關訊息
,也因長途奔波已尚失先機。
且2人於該日早晨6、7時許即前往等待,直至9時許離開,也不符合時間成本。他們行徑與
一般偶發、巧遇尋得遺失寵物常情有悖,不足採信。
經扣案追蹤器經數位證物勘察報告,得知基地台移動位置,從高雄、台南等地點,比對
Google地圖,顯示蔡高雄住所與追蹤器基地台位置相近,且追蹤器移動軌跡也與女老師前
往案發地點、車行一致。
台南地院指出,經審理調查後,未能從扣案追蹤器相關鑑識資料中,查得蔡、郭2人確曾
有妨害秘密等行為,依卷內事證,僅能證明2人有將扣案追蹤器安裝置在告訴人轎車,但
仍不足以證明2人已有因此錄得其非公開活動,而達於「既遂」程度。法官認證據不足,
判2人無罪。
作者: cynthiachen (cyn)   2024-01-18 19:41:00
好詭異
作者: kilof (KiLoF)   2024-01-18 19:43:00
看來個人行蹤不在妨礙秘密的保護範圍
作者: mizuhara (隱者之紫)   2024-01-18 19:58:00
反觀龍介到現在還拿不出傳說中裝在含倒車上的追蹤器www回正題,這種情況感覺用跟騷法提告應該較有機會判刑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24-01-18 20:02:00
好,明天來買AirTag「找貓」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1-18 20:06:00
應該是徵信社啦,委託人調查失風被逮,超遜
作者: u327825 (小凱凱)   2024-01-18 20:25:00
老公雇人抓猴吧!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4-01-18 20:44:00
當場抓到沒事
作者: seisai (黑貓)   2024-01-18 20:47:00
這樣都無罪…
作者: O10lOl01O ( ′▽`)   2024-01-18 20:59:00
鬼島法律真的好棒棒
作者: ship1228 (船大)   2024-01-18 20:59:00
這樣都沒事!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24-01-18 22:13:00
搞不好是想偷車或是想趁老師出門闖空門,用追蹤器先知道她家在哪家裡住宅區之前就有掌握被害人上班時間進去偷的專業小偷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24-01-18 22:21:00
偷車搞這麼麻煩幹嘛...除非開的是限量稀有車
作者: lancer0960 (lan)   2024-01-18 22:34:00
台南地方法院的法官非常......特別,全台灣最糟糕的法官都集中在台南似的這不是法律法條的問題了吧!有一些奇怪的法官,究竟是腦袋有問題?還是口袋有問題?
作者: kbten (kbten)   2024-01-18 23:16:00
7樓正解
作者: cdzzsa (碼奇露露)   2024-01-18 23:43:00
現在法官都會替犯人找理由放人或輕判,所以不用期待法院會替被害人還公道法官的職責就是放人,不用懷疑
作者: ha11111543 (厭世肥宅)   2024-01-19 00:34:00
這時候又不說想像競合了。法官真他媽自由心證。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4-01-19 02:47:00
人類無聊的垃圾事也能把貓牽扯進來XD
作者: ETJohn (請問這裡是地球嗎)   2024-01-19 08:10:00
這樣都無罪…是要等真的出事了再說嗎?
作者: james21 (天佑臺南)   2024-01-19 14:28:00
就吃屎長大的,你各位期待有什麼好結果?
作者: qoo60606 (凜)   2024-01-19 17:42:00
徵信社嗎
作者: qqkofqq (ooo)   2024-01-20 00:22:00
支持法官 總是保護加害人
作者: ouo99566 (泰瑞腦粉)   2024-01-20 01:10:00
我們要要榮登各項糟糕城市第一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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