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言論自由日活動起跑 4/7演唱會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6 06:01:26
(台南)言論自由日活動起跑 4/7演唱會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3/26/200.jpg
台南市政府訂定每年四月七日為「言論自由日」,並舉辦系
列紀念活動,昨天正式起跑。(記者蔡文居攝)
2024/03/26 05:3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言論自由日」昨日起跑
,系列活動至四月卅日,透過線上與實體裝置展覽以及演唱
會等形式,紀念鄭南榕爭取百分之一百言論自由的精神,並
提醒年輕人珍惜,「為自由而唱的演唱會」四月七日登場,
透過音樂創作傳唱不同世代的自由價值。
為紀念鄭南榕追求言論自由而奉獻犧牲的精神,台南市政府
訂定每年四月七日為言論自由日,自二○一二年起持續舉辦
系列紀念活動。今年以「我主張─新世代的自由」為主題,
提醒強化識讀能力與查證真偽是新世代台灣人的責任,讓言
論自由不變質,才能真正永續台灣民主價值,市長黃偉哲昨
天召開記者會宣布今年「言論自由日」系列活動起跑,總統
府資政兼鄭南榕基金會終身志工葉菊蘭、鄭南榕基金會董事
長鄭竹梅等人出席。
民政局表示,今年的紀念活動「為自由而唱的演唱會」,將
於四月七日在台南文創產業園區舉辦,包含滅火器、同根生
、阿雞GLOJ、狗屎運爵士大樂團等樂團與音樂創作者熱力開
唱。
另外,言論自由日系列活動「我主張─新世代的自由」特別
採用裝置攝影展且新增微型影展,讓新世代台灣人理解言論
自由日相關重要事件的歷史足跡,也透過線上專文、
podcast、KOL支持影片、在地店家聯名等跨界合作等多元展
現言論自由價值的形式。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37645
作者: DPP48 (DPP48)   2024-03-26 08:03:00
這次有要改路名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6 08:07:00
市府優先舉辦演唱會 台南已經有南榕大道了https://i.imgur.com/R8ysOZb.jpeg103年 「東哲街」及「西科街」合併更名為「南榕大道」
作者: DPP48 (DPP48)   2024-03-26 08:21:00
我只知道有南榕廣場,竟然有南榕大道,好像應該去拍照一下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6 08:23:00
https://tinyurl.com/dxe2xrtf 民國103年 民政局核定
作者: tnit (碌碌碌碌)   2024-03-26 08:54:00
中正路改名為湯德章大道應該要全改一下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08:55:00
南榕看到現在的塔綠班不知道會不會氣到彈起來
作者: WANGSH (Samurai)   2024-03-26 08:56:00
綠共集合日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24-03-26 09:39:00
言論自由?呵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6 09:39:00
彈起來也是被綠共打回棺材裡,又不是沒打過
作者: yauaia (低調........)   2024-03-26 11:13:00
joke
作者: tnit (碌碌碌碌)   2024-03-26 11:26:00
綠共綠共的喊,多開心。這樣是共喔?呵呵呵去天安門喊習共,體驗什麼才叫真正的共好嗎?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6 11:52:00
對阿,你們要珍惜還有言論自由的時候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3:27:00
這年頭還有人不知道綠共喔 難怪詐騙橫行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6 13:31:00
樓上幾位的言論,示範了台灣的言論自由之寬廣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3:35:00
說個笑話 民進黨重視言論自由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6 13:37:00
DPP有沒有重視我不清楚,不過目前沒有箝制吧?還是說,當一個人說出意見、然後被反對聲浪批評時,就是"沒有言論自由"? 不能阻止人說出任何意見,但也同時不能阻止反對的意見去"不贊同"前者吧?只當有一言堂的時候,才會變成表面上的"社會祥和"真是這種"一遍皇城和諧",才是要注意的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6 13:42:00
沒有鉗制,只是會告人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3:43:00
告你而已啦 綠能你不能而已 言論自由 笑死
作者: CrystalCastl (CrystalWolf)   2024-03-26 13:59:00
講話本來就要負責任 亂講話被告剛好而已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14:02:00
習近平本來就是共產黨員啊,喊習共有什麼好不敢的?我快笑死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4:10:00
亂講話被告而已那樣簡單?是忘了選前中山女大生 還有Cheap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14:13:00
綠共的言論自由是,你有言論自由,我也有出征你的自由,出征到讓你不敢有自由的言論,這大概是綠共。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4:13:00
丁特 甚至網路隨便查 https://reurl.cc/09AKkk 假設也有事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14:15:00
喔對了,補個台南點,有一個在立院看影片被抓包腦羞然後告網友的,還很有可能要出來選市長呢!不知道南榕看到這個台南人會不會彈起來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6 14:20:00
大家也知道台南人是怎麼選市長的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14:26:00
怎麼選?是看候選人哪個比較缺德雜碎就投那個人嗎?呵呵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14:29:00
不錯喔 你們畢竟是死忠的 這句話誰說的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6 14:50:00
如果是言論出來之後,被波及的當事人用訴訟反擊,這也是當事者的權利,當然啦,如果是用"訴訟"當工具去試圖"禁聲" 對方,這在民主國家是沒轍的,畢竟訴訟是每個人的權利,但反過來說,如果最後法官判定勝利,不也代表對方的言論有其不合理之處嗎?所以用"訴訟"代表"言論自由下降",我覺得是值得商榷的但不否認"訴訟"是個讓對方發言前多思考一下的"工具"至於怎麼評價這個"多思考一下"的 "合理性",這就case by case 了以上面那個"立院看影片"的例子來說,我相信訴訟應該不會成功,但人民如果反彈這做法,其支持率就會下降,其就會在下次同樣狀況時,多思考是否做同樣的事情
作者: eippuy (I can make it!)   2024-03-26 15:28:00
果然有滅火器XD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16:00:00
連你都知道訴訟應該不會成功了,但還是有個大立委選擇訴訟耶,呵呵有黨證真好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6 19:12:00
一個常常告百姓告輸的政府,就是民主自由的政府阿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6 19:52:00
訴訟不會成功,但那還是他的權利,這和黨證的關聯性,我是看不出來。訴訟無關政黨,難道現今台灣只有某個黨可以提出訴訟嗎?更甚之,難道只有某個黨提出過訴訟嗎?今天如果執政黨只允許他們自己提出訴訟,在野黨不行,那這個論點才會成立,不然立論很薄弱。的確,會告輸人民的政府,就是法治政府無誤。
作者: kiuo (無畏紳士)   2024-03-26 20:20:00
一個整天告人又告輸,如果是一般人,會被稱作訟棍,變成政府就是法治政府了,哈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6 20:38:00
被抓到在立院看影片還惱羞告人的,我只看過一個啦,有黨證就是可以這麼任性,這樣知道關聯性了嗎中國政府也說他們是法治政府呢,呵呵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03-26 2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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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查到2020年 案件暴增從2019開始 不就是有政府會告人 言論自由呢 笑死
作者: zzz0000579   2024-03-26 21:18:00
你准的才叫言論自由呵呵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6 23:56:00
閣下看過獨裁政府下,政府告輸的例子嗎?政府告輸人民,就代表法治是在政府之上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4-03-27 05:52:00
主動告人還告輸 跟訟棍沒兩樣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7 08:19:00
政府告人民還告輸,真的假的啊!?居然會有政府告人民耶!豪可怕喔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7 10:37:00
太好了,只是訟棍政府,好民主好進步,台南好幸福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25:00
訟棍 和 輸贏 沒有關聯呀,前者是利用"訴訟"這個手段去影響人的意願,後者是單純法治社會內的裁決機制。政府告人民告輸,是法治的展現,如果是外國人呵襪,可能是不太了解是沒錯。政府人員就算"徇私",想利用"訴訟"手段去讓人禁聲,法治也會給予中立的判決,而不是因為"那是政府人員",而給予不應該有的特權,所以是法治的展現無誤。
作者: kiuo (無畏紳士)   2024-03-27 11:32:00
最好沒關聯,一般要告人前,會先評估成功率,成功率低就不會告了,但對訟棍來說,輸贏不重要,告人的威嚇性才是重點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35:00
對訟棍來說的確是這樣,但"因為告輸了"所以就推斷"他知道不會贏、還去硬告,這就是訟棍",我覺得是很難
作者: kiuo (無畏紳士)   2024-03-27 11:36:00
所以你就是一直想把事件漂白成,就算我們政府很愛告人你也不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36:00
舉證的,因為我無從得知對方提起訴訟時的內心想法。
作者: bbbing (無)   2024-03-27 11:37:00
訟棍通常也說他只是在執行他的合法權利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37:00
說不定只是他判斷輸贏的能力不足罷了
作者: kiuo (無畏紳士)   2024-03-27 11:40:00
如果只能靠選票逞罰,那過去那些街頭運動是在無理取鬧嗎過去那些異議人士被告你也贊成嗎,反正選票會懲罰嘛Y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41:00
街頭運動也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之一,活動的核心受到認同,最後也可以轉化成選票,不是嗎?
作者: kiuo (無畏紳士)   2024-03-27 11:42:00
施明德、陳菊你們被關忍著點,我們會用選票懲罰國民黨的
作者: user1120 (使用者)   2024-03-27 11:42:00
異議人士這就要看年代了,如果是"開票還會停電"的時代,和2024的現在,我覺得是應該分開討論的,可以是這樣一說我想您會認為雙標吧?當年是「戒嚴」,政府可以無限擴權,還有「刑法100條」的年代,我覺得和現今台灣的法治環境是不同的,還是您認為,應該同等看待呢?
作者: starjim (Jim)   2024-03-27 16:21:00
一個立法委員因為看影片腦羞告人,立法委員會不知道敗訴的可能性很高?你是在暗示那個立委是廢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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