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二審開庭 監聽譯文證據力引發檢辯攻防
2024-08-13 18:13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被控賄選案,一審邱莉莉等10
人均無罪,檢方上訴二審,被告之一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
傑遭槍殺,延至今開準備庭,檢方對邱莉莉等9人全部上訴
,邱莉莉「否認」涉賄選。檢方主張另案監聽與惡意非法監
聽,性質上截然不同,不當然絕對排除證據能力。
歷經1年審理,台南正副議長被控賄選案,事證不足,邱莉
莉等人均無罪,其中,關鍵譯文之一,2022年10月1日,邱
莉莉與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當時通話內容,「…市議員3
年前(參選副議長)花3千(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
」,被認定逾期陳報而未獲採納。
今下午二審準備庭上,檢辯再就其爭點攻防,邱莉莉律師團
就未報請及陳報程序不符相關譯文,認無證據能力。
檢方強調,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765號裁定,另
案監聽與惡意的非法監聽,性質上截然不同,不當然絕對排
除證據能力。檢方主張,逾期陳報,仍應刑事訴訟法第158
之4,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予以認定。
檢方認為,原判決無視於對被告不利證據,未曉諭檢察官調
查而遽為判決,該判決與經驗法則不符,且對逾期陳報與實
務見解不符。
檢方也指出,議員方一峰於案發後在議會躲了4天,吃飯由
誰提供?是否申請隨扈?即便方作證時口頭上說不會害怕,
為何住在議會,安全維護由誰負責。檢方當庭表示,一定會
提出調查證據申請書,查個清楚。
邱莉莉律師團主張,本案起訴卷證不齊備,監聽有適法性問
題,起訴邱莉莉涉賄選、恐嚇,沒有具體事證,依譯文指摘
邱莉莉共同謀議缺乏積極證據,且指控對行賄方一峰,邱莉
莉未曾與方一峰連絡,由郭再欽與楊志強相關譯文也看不出
有何關連性。且在黃怡萍住處共同對李鎮國、高玫仙行求,
諸多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且高玫仙本身並非議員。
律師團也認為,原審經調查,檢方查不到,將譯文聊天內容
無端勾稽,認其共同謀議,經交互詰問、調查,原審也有相
當充分主張,檢方認諸多查證事證無理由,也沒有調查的必
要。
而法官將向台南地院函查,當時邱莉莉與郭再欽通信監察相
關程序外,陸續安排其他被告相關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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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被控賄選案,一審邱莉莉等人
均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開準備庭,邱莉莉「
否認」涉賄選。圖/本報資料照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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