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涉詐助理案 法院晚間裁押服務處主任並禁見
2024-08-22 20:16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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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檢方徹夜偵訊長
達6小時到清晨,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黃姓服務處主任聲
押禁見,台南地院晚間裁押黃姓主任並禁見。記者林伯驊/
攝影
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台南地檢署徹夜
偵訊長達6小時到清晨,林宜瑾以100萬元交保、黃姓服務處
主任聲押禁見。台南地院晚間認黃姓主任涉非公務員與公務
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
書罪等罪嫌疑重大,及逃亡、串供之虞,裁押禁見。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犯行有相關證據清單可佐,足認涉犯貪
汙治罪條例中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
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等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所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
機會詐取財物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
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
亡之虞。
且被告所述需與相關共犯或證人對質詰問才能釐清案情,相
關共犯涉案及分工情節仍待調查,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
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法官認對被告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
見、通信。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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