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夜10點後禁放煙火 台南鎖定4熱區稽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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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環保局成立中秋稽查小組,宣示一旦發現逾時違規施放煙火行為,通通依法告發。
(圖由南市環保局提供)
2024/09/11 14:07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中秋節將屆,不少民眾都會在中秋燃放煙火,台南市環保局今
天提醒市民,施放爆竹煙火切勿超過夜間10時,環保局稽查人員除鎖定台南黃金海岸、四
草大橋、林默娘公園及觀夕平台等熱區勸導及稽查外,更安排機動人員沿線巡邏,一旦發
現違規施放行為,通通依法告發。
依噪音管制法規定,除春節(除夕至農曆正月初三)、農曆正月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
)外,其他日子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都不得施放爆竹煙火,違者將依規定處6千元以上
3萬元以下罰鍰。
南市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為維護環境安寧,環保局近年來均成立中秋專案稽查小組,去
年出動約20人次至熱區展開稽查工作,夜間9點開始勸導,一進入管制時間10點即著手蒐
證進行後續告發作業,累積兩個晚間勸導近190件,告發7件。
許仁澤表示,去年環境部修正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夜間時段或特定管制區域(
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將加重裁罰。違者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處6千元以
上3萬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呼籲民眾,如發現管制時段有人施放爆竹煙火或使用擴音設施的行為,可撥打公害
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916轉2222向環保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