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被告涉圖利「創設220%容積率」 南市府:不是誤植就是抹黑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245788
2024-09-23 16:57 聯合報/ 記者 鄭惠仁 /台南即時報導
https://tinyurl.com/rkaumxwb
媒體人毛嘉慶(右)、練鴻慶今赴台北地檢署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總統賴清德、國土管理
署長吳欣修在擔任台南市長、南市都發局長期間違法創設容積獎勵,涉嫌圖利。南市都發
局表示,一切遵循中央法規辦理,並指時間點不合,明顯誤植或抹黑。
毛嘉慶、練鴻慶並指賴清德、吳欣修在2012年至2014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放
寬容積獎勵,而當時在台南市中西區開發案,從原先容積率180%直接跳升為400%,如果柯
文哲自創京華城20%容積率,要被台北地院、監察院稱為「明知違法」,那賴清德、吳欣
修創設220%容積率,台北地院、監察院又怎麼看?
賴清德也在2012年於台南市創設容積獎勵,包括6年內申請建照最高給予三成容積獎勵,
建築基地採全街廓也有容積獎勵,斜屋頂也可採容積獎勵,台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
定有助於公益性同樣可以提高容積獎勵,「為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卻不行?」
南市都發局指出,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因應縣市即將升格合併,及城市生活型態
的改變,過去以傳統透天建築型態為主的南部房地產市場,也逐漸可接受大樓型態的產品
,為促進多元風貌的建築型態,塑造都市景觀軸線,市府於2009年10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
兩側容積獎勵機制「台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
檢討案」,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以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發展。
並同時於2009年12月「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於土地使
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帶動市中心區的發展。
都發局並回應,毛所控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是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
,於2010年8月發布實施。上述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規定,一切程序均符合
法令規定。後來這些案件因應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全國容積獎勵浮濫,於2014年經內政部訂
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性規定,市府於2014年8月公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之後都遵循
中央訂定的法規辦理。 認為所稱內容時間點未符合,不是誤植就是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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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因12年前台南開發案挨告 南市府:時間誤導、刻意抹黑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245822
2024-09-23 17:10 聯合報/ 記者 萬于甄 /台南即時報導
https://tinyurl.com/nm3r85d6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赴台北地檢署,以台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
增220%,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嫌,對此,台南市政府稍早強
調,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記者萬于甄/攝影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赴台北地檢署,以台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
增220%,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罪嫌,對此,台南市政府稍早強
調,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南在1999年起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但原市區部分地區現行容積率較
低,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並促進多元風貌建築型態,因此在2009年10月訂定原市
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帶動原市中心區周邊包含
海安路、永華路、林森路、夏林路、公園南路及東豐路兩側發展。
台南市政府也說,同年12月在「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中
,對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也帶動原市中心區發展;有
關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則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在2000年8月發布實
施案件。
台南市政府強調,上述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規定,全國皆然,一切程序均符
法令規定,而後在2014年內政部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全國性規定,經市府在2014年8月公
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自2014年8月後皆遵循中央訂定法規辦理。
台南市政府表示,有媒體人指出前市長賴清德在2012年創設容積獎勵,誣指「為什麼賴清
德可以,柯文哲不行?」,但事實上在2014年以前,內政部尚未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
全國性規定,該媒體人實是以錯置的時間誤導視聽,刻意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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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府都發局容積率獎勵皆遵循中央法規,一切合法合規,勿刻意錯置時間抹黑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694172
市府新聞
發稿單位:台南市政府
發稿時間:113年9月23日
臺南市自民國88年開始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但原市部分地區現行容積率較低,相較於六
都其發展明顯受限。
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因應縣市即將升格合併,及城市生活型態的改變,過去以傳
統透天建築型態為主的南部房地產市場,也逐漸可接受大樓型態的產品,為促進多元風貌
的建築型態,塑造都市景觀軸線,市府於98年10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
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透過獎勵
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以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之發展,同時於98年12月「變更台南
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亦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
基地」開發之規定,以帶動市中心區之發展。
有關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係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於99年8月發布實
施案件。上述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之規定,全國皆然,一切程序均符法令規
定。
後續上述案件因應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全國容積獎勵浮濫,於103年(2014年)內政部訂定容
積獎勵上限20%之全國性規定,經市府於103年8月公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自103年8月後
皆遵循中央訂定之法規辦理。
有關媒體人影射在2014年至2017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等事宜,經查與上述案件
之時間點均未符合,顯為誤植或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