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警方認證「免罰」? 原因曝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253607
2024-09-26 18:18 聯合報/ 記者 吳淑玲 /台南即時報導
https://video.udn.com/news/1294603 影片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今天質詢表示,近來有市民陳情,針對無視路口引導標線行駛而任意變
換及切入車道的交通態樣,市警局表示「引導線並非車道線」,因而無法可管。
朱正軒說,日前在「永康區中正南路與正南二街」,有車輛跨越「路口行車導引線」未使
用方向燈,駕駛人未依路口引導標線行駛而直接進入他車車道,已妨礙交通流暢與安全。
朱正軒指出,在路幅路型有變化的路口,因車道並非筆直順行,故常見劃設引導標線以輔
助用路人順著該條虛線行駛。並且,隨著近來偏心式左轉車道持續新闢,可預期路口引導
標線將愈來愈常見。
朱正軒表示,正因該些路口直行車道存在偏移情況,交通局為提醒用路人小心順行而劃設
引導標線。若用路人未依引導標線行駛,將導致直行車輛彼此交織互卡而造成交通阻塞並
產生車禍風險。
市警局交通大隊洪國哲大隊長表示,因引導線非車道線,用路人在路口引導標線變換車道
未打方向燈,是否能夠開罰仍有疑義。
對此,朱正軒要求,應「將引導線視為車道線的延伸」,用路人應沿引導線順行,若要變
換車道也應提前打方向燈,以提醒周遭用路人注意車況。
台南市警局說,按相關道路法規「路口行車」導引線,功能在於「導引車輛行經路口直行
、轉彎界線」,因非屬車道線,故於跨越時相關法規未訂定駕駛人有使用方向燈之義務。
惟考量實務上部分是類跨越行為存有影響交通順暢及安全之疑慮,將協同交通局再行研議
道路標線繪設或路型調整之評估,另礙於現行法規據以執法存有疑義,亦將報請中央針對
是類行為釋疑,釐清法規舉發之爭議。
https://tinyurl.com/3bwb82ss
台南市議員朱正軒質詢表示,民眾陳情有車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市警局回應「引導線
並非車道線」,因而無法可管。圖/朱正軒提供
作者:
how0915 (浩浩ㄟ呆呆)
2024-09-26 20:18:00法規未規定不能罰.那大家想怎麼開就怎麼開.撞了再來灰
作者:
jizang (阿魯米)
2024-09-26 20:27:00自以為正義,但以前就沒有引導線。要就想好配套再來實施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24-09-26 20:44:00所以連檢舉者都不知道這樣沒有違規?
回1樓,也許不會有罰款,但是朋友最近在奇美陸橋下去,因為這樣沒有打方向燈而出了車禍,雖然朋友是被撞的那一方,但是因為不知要打方向燈反而變成交通事故是需要賠款給後面撞他的人。
作者: aika5512308 2024-09-26 20:48:00
178縣道安定段,機慢車道騎一騎就遇到這種虛線,所以不用打燈對吧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4-09-26 21:08:00路口引導線不算車道線,法規漏洞
作者:
saedn (~自掛東南枝~)
2024-09-27 00:38:00不是會被檢舉嗎?
引導線就真的不是車道線 1樓講幹話也沒有用如果跨越導引線要打燈,在十字路口直行也有機會跨越轉彎車的導引線,要打不打?
作者:
kilof (KiLoF)
2024-09-27 08:04:00引導線不罰,十字路口中心沒線不罰,沒線就不會車禍?
實際上路會發現,照著引導線開,會被以為在逼車XD尤其是在有偏轉車道的地方,直行車道會微向右靠,2輪仔就會生氣氣了,以為4輪仔要逼車,然後國罵就出現啦!
作者:
bbbing (無)
2024-09-27 09:29:00在台南講求交通規則是不是搞錯了甚麼
作者:
kaokain (高寶)
2024-09-27 14:16:00檢舉多了發現警察挺違規挺到我都想加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