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簡略:
台南永康分局義交分隊幹事陳先生,請別的分局義交支援站崗(目前不清楚是交通隊派的
勤務,還是自己在外私接的工程),原本口頭約定隔月15日給付薪資,16日詢問說改月底
,月底詢問後,又改成廠商付款,他才能結清(經私下向廠商詢問,廠商回覆說他9/2號
就先把票領走了)
目前有向議員陳情及勞工局及市長信箱投訴,想請問除了這些動作,還有什麼方法能拿回
辛苦錢呢,請各位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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