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道瘋狂「減速逼車」 換來4個月刑期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4-10-19 14:05:52
國道瘋狂「減速逼車」 換來4個月刑期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834791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10/18/4834791_1_1.jpg
蔣男因不滿鍾婦國道變換車道,逼車迫使對方停車,台南地院以公共危險判處4個月刑期
。國道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10/18 16:27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不要覺得在國道上減速逼車沒事,蔣姓男子因不滿鍾姓婦人突然
在國道上變換車道,先違規在路肩超車,到鍾婦前方又多次減速逼車。蔣男辯稱是想提醒
鍾婦,但台南地院認定公共危險判處4個月徒刑。
今年6月晚上8點左右,蔣男駕駛車輛行駛在國道三號台南市關廟區路段,當時鍾婦的車輛
突然變換車道,險些與蔣男的車發生擦撞。蔣男因此心生不滿,隨即違規行駛於路肩,超
越鍾婦車輛後,驟然變換至鍾婦車前並減速,企圖強迫鍾婦停車。
鍾婦並未立即停下,蔣男隨後尾隨並多次重演相同動作。在鍾婦準備駛入國道三號北向
357公里處的匝道時,蔣男再次從左側超車,隨後驟然減速,終於迫使鍾婦在匝道內停車
。此過程中,蔣男多次危險駕駛,尤其當時天候不佳、夜間大雨,嚴重威脅公眾安全。
鍾婦事後報警,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作為證據,警方調查後,蔣男雖坦承事發經過,但
辯稱自己只是為了提醒鍾婦注意其危險駕駛行為,並否認有妨害公眾安全的犯意。然根據
警方調閱的行車紀錄,蔣男的行為已構成具體危險。
最終,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蔣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法官在判決
中強調,蔣男的行為不僅危害鍾婦,亦對國道上其他用路人構成重大安全威脅,因此判決
適當懲處以示警戒。
作者: zxc9411 (zzz)   2024-10-19 14:29:00
勇氣可佳 遇到三寶就另一回事了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24-10-19 15:25:00
是覺得對方沒有行車記錄器?這麼衝動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4-10-19 16:09:00
台灣很多垃圾不覺得逼車是犯罪
作者: taristocrat ( ><> ● <>< )   2024-10-19 16:26:00
在國外都很乖
作者: VdustR (京)   2024-10-19 16:33:00
智障
作者: ah11851152n (捷捷)   2024-10-19 17:04:00
便宜還可易科罰金
作者: DAEVA   2024-10-19 17:57:00
這殺人未遂吧
作者: w2776803 (台南假面騎士HUNGER)   2024-10-19 17:58:00
可以易科罰金那就是屁啊
作者: ckgodboy (平常心)   2024-10-19 18:39:00
板上好像也有,遇龜車就逼的
作者: abyepi (自己選)   2024-10-19 21:01:00
多研究法規就知道怎麼減速,傻傻的
作者: happy1004 (羽柴德政)   2024-10-19 21:48:00
易科要繳12萬也是很多了啦!
作者: MediaPlayer (好熱的天氣)   2024-10-19 22:20:00
應該不得易科罰金才對吧,這種容易衝動的人需要一點教訓
作者: JOJO999 (云云)   2024-10-20 00:40:00
低能一顆罰金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24-10-20 01:21:00
作者: YOLULIN1985   2024-10-20 05:39:00
台南地院 113,簡,3292這人紀錄很精彩爰審酌被告有竊盜、毒品、贓物、妨害公務、違反保護令等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素行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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