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do816 (小小)
2024-10-24 13:47:03新聞來源:
菱傳媒
新聞標題:
陳啓昱獲釋關鍵 法官認定台鹽綠能是獨立法人、不適用證交法
新聞內容:
(記者辛啓松/台南報導)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被控圖利特定廠商,掏空子公司台鹽
綠能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對陳啓昱等5人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聲押,卻遭
法院以台鹽綠能是「獨立法人」,不適用《證交法》駁回,檢方將提抗告。法界人士認為
,檢方採實質認定,台鹽綠能是台鹽出資成立的股份公司,具有實質的從屬關係,再加上
陳啓昱擔任董事長任內,破天荒開放4間民股入股台鹽綠能的事實明確,才敢質疑法官認
事用法違誤。
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鹽董座陳啓昱等人掏空台鹽綠能案,檢方聲押陳啓昱、前總經理蘇坤
煌、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台南地院法官
以檢方適用法條不適為由駁回,5人無保請回。南檢今(24日)也以法官裁定認適用法均
有違誤,將依法提起抗告。
法界人士表示,檢院對於陳啓昱等人的犯罪行為觸犯背信罪應該沒有爭議,但對於台鹽及
台鹽綠能是「獨立法人」或「有價證券公司」,法條應該使用《刑法》背信罪或《證劵交
易法》違背其職務行為的特別背信罪,雙方有不同見解。
法界人士從適用法條差異分析,《刑法》342條背信罪的最高罰責是有期徒刑5年,但《證
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的特別背信罪嫌,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
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後者比前者的罰責重,檢方才會採用《證券交易法》。
法界人士表示,「台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成立,台鹽
綠能的所有董事都是台鹽實業幹部兼任,雙方有隸屬關係,外界常稱台鹽綠能是台鹽的子
公司,再加上前台鹽董座陳啓昱曾引進民股,檢方可能參酌現今實務界觀點,認為臺鹽綠
能就是一家非公開股份的企業。
但法官依照法律規定,認為台鹽實業及台鹽綠能都是獨立法人,不是《證券交易法》定義
的「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檢方聲請羈押書的犯罪事實,與檢方提出的《證券交易法》
第17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法條不符,檢方也沒有具體說明及指出5名被告不合哪些營業
常規及要件,才會裁定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
另外,法界人士認為,前台鹽董座陳啓昱是官股派任董事,應該屬於廣義的公務員,是否
適用《貪污治罪條例》,也是值得討論的觀察點。
新聞連結:
https://rwnews.tw/article.php?news=17755
作者:
DPP48 (DPP48)
2024-10-24 14:13:00哈哈哈哈哈
作者:
DPP48 (DPP48)
2024-10-24 14:19:00台南真是個很奇妙的地方呢
作者:
bbbing (無)
2024-10-24 14:36:00藍白又翻車了,民主又贏了
作者:
clone29 (先這樣打以後再說)
2024-10-24 14:39:00這法官厲害,就是能推翻見解
作者: niniikoski 2024-10-24 15:19:00
在多數民意支持下,法官提出如此見解很符合社會期待啊,人家憑實力能安全下莊,勸各位不要太憤世嫉俗
作者:
achuck11 (wonderful)
2024-10-24 15:26:00484故意選錯法條假裝有辦ㄋ
作者: tdlions (竹節蟲) 2024-10-24 15:29:00
有違法,但錯用法條,故沒事,萎災綠圾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4-10-24 15:32:00上下交相賊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10-24 15:58:00南院的法官就是這樣體貼 不過顏色要是綠的唷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4-10-24 16:37:00......看起來是檢察官羈押書用錯法條吧這未必法官的鍋感覺要逃亡了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24-10-24 17:01:00圖利?
作者:
Swave (S-wave)
2024-10-24 17:09:00有「台」又有「綠」,問你是要怎麼輸?
作者:
sky548971 (重獲自由 好可貴!!!)
2024-10-24 17:15:00槍手蠢蠢欲動 福建船票購買中
作者:
rcat2010 (發呆中的喵)
2024-10-24 17:28:00這法條選的好
作者:
akiranon (藍眼睛..)
2024-10-24 17:28:00作者:
dunkylu (dunky)
2024-10-24 17:31:00法律百百條,要用自己喬
作者: bigmango (知足) 2024-10-24 17:33:00
懂玩,民進黨再次擴展我的視野
作者: s8803s 2024-10-24 17:38:00
讚喔,柯麻煙狗爽死了
作者:
QkooQ (對不起,小意外)
2024-10-24 18:06:00笑了,就說綠能你不能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24-10-24 18:10:00
X能,你不能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4-10-24 18:18:00繼上次是換票不是買票 這次是用錯法條不是貪汙
作者:
bbbing (無)
2024-10-24 18:59:00阿不然難道要投藍白嗎,藍白更爛
作者:
JOJO999 (云云)
2024-10-24 20:16:00綠能你不能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10-24 20:33:00有證真好用
作者: taco0910 (台南幹譙龍) 2024-10-24 20:48:00
這是檢察官的鍋吧
作者: hsuhsinjen (hsuhsinjen) 2024-10-24 22:07:00
好爽喔
作者:
sky7338 (自己人生自己拼...)
2024-10-24 23:49:00都給你講就好...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10-25 07:35:00
檢方也沒有具體說明及指出5名被告不合哪些營業常規及要件 看起來不是法官的鍋不過至少有解釋幹嘛用這條 原來刑度差很大支持判重一點 檢方跟法院加油啊
作者:
bwnzer (布 溫瑟)
2024-10-26 10:09:00党真的贏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