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THU (XD)》之銘言:
: 眾:營業稅從地方 40%
: 變為 100% 直接由地方分成。(https://tinyurl.com/yc6pdrnk)
:
: -> 營業稅規模很大,且各縣市產經創稅結構不一樣
: 完全不應該由地方"直接分成",應進入公式重新分配。
: 節錄 35 年前的立法院公報 https://tinyurl.com/ycvjn8wk
: 「台灣地區另有稅源分佈不均情形....不宜擴大採行直接分成,
: 以免造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之現象,應加強統籌分配款之功能運用,
: 以調劑地方財力盈虛」
:
: 國:只看人口比例,北市多 3%
:
: -> 為什麼北市多 3%?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追求「平等」的概念
: 美國首都 D.C. 沒有國會投票權議席(等同沒有投票權的立委)
: ,更不會額外搞特權。
:
: 民:無版本 -> 這是最難接受的!現有直轄市分配公式
: 營利事業營業額50% > 人口20% + 面積20% 比例明顯不合理該修。
: 後面也會連同 njunju 下面的意見一起討論。
:
:
: 為什麼會說 njunju 版友你這段話是造謠呢
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是造謠啦,觀點不同就說造謠也太嚴重了。
:
: 1. 首先。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依據最重要的就是「人口」跟「面積」
:
: (二)財政需要(fiscal needs)
:
: 為地方政府為提供一定基準公共服務時所必須要支付的成本,為維持各地的
: 公共服務提供水準均等化的目的,通常對於財政需要較高的地區則需分配較多
: 的統籌款,以因應當地為提供公共財所需財源,依據的指標大致有:
: 『人口』、『土地面積』、『其他因素』。
你這個太過理想化了,土地面積在各縣巿政府都是固定的,但是各縣巿政府的能利用的土
地面積是一樣的嗎?
你能開發利用的土地面積有限,那相對的就直接影響人口移入的動機和土地交易所產生的
利得,最後可能一些偏鄉會變得更加的荒蕪。
現在變在變成你的主軸是要減少城鄉差距或是對特定區域來開發進行變動?
而不是以人口和面積來當成最重要的依據。
:
: <地方基準財政需要與基準財政收入之研究>,行政院經建會委託就計畫,2000年。
: 貢獻者: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
: 原始文章:http://tinyurl.com/gmxg2oj 14 頁
:
: 2. 從財劃法分配公式可見,每個縣市都是按照指標,套公式走的
:
: 要說不合理,那絕對是直轄市的分配指標,台北市有著高到難以想像的營利事業營業額
:
: https://imgur.com/a/Rcv97pu.png
:
: 「近3年平均營利事業營業額」50% 卻比最重要的「人口」「轄區面積」加起來還重
:
: 說是「台北條款」完全不為過。
:
: 不是只有台南,是除了台北以外所有縣市都相當不公平!
這是先天成因,而不是拿這個因當成必然的果?
如果就營業稅來說,一大堆公司行號直接設藉在台北巿,那從營業稅的角度來看,台北稅
繳的稅是最多的,如果以台北人的角度來看,他繳的稅是最多,為什麼還要和六都拉成齊
頭式的平等去分這50%?
https://imgur.com/o87TvCE
然後放在新竹縣更不衡了,新竹人更靠妖了,他們新竹明明佔了全台灣最大的工業產值,
結果他們每年都只分那一點點?
https://imgur.com/iSCGRLI
而台南說新竹都在噴了,那台南是不是更加不公平?
就是一堆在南科設廠的,都是新竹或是台北來的分公司,結果污染留給中南部,然後錢
都是你們北部人在賺,我們要負擔設廠衍生的社會成本,結果還在和台北人一樣分齊頭
性的平等?
https://imgur.com/PeiSscr
最不平衡的是各縣巿政府了,一般在地的營業稅都上繳到中央去了,自己的24%要和其它
的非直轄巿去分,然後只能靠土地增值稅加減補貼一些,如果不靠中央政府,那非六都
直轄巿根本就沒有辦法啟用大型的公共工程建設。
https://imgur.com/pniEKaT
:
:
: 大方向是要修法沒錯,問題是,細節在如何分配。
:
: 垂直分配,只要不影響中央財政運作,若要中央地方比例從 75:25 逐步下修皆樂見。
:
: 水平分配,若有稍微研究財劃法,一定會對「普通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性補助款」的
:
: 分配公式印象深刻。
:
: 這些公式,才是大家要關注的修法重點!
問題是你雖然這樣講,但是請問中央有沒有要做?
從這次修法來看,行政院和立法院是自己不提版本的?
為什麼呢?
你看光上面圖表,中央可以靠自己利用8.24%來跳過各縣巿政府去分配給各鄉鎮巿的基
本建設需求?
你要知道,以112年度的普通統籌分配稅總額就高達563.65億元!
也就是這個層級的行政區就可以去分46.4億元。
全台有368個鄉鎮巿,平均就可以分到1千2百多萬元。
你覺得中央要放過這個直接的財權分配嗎?
即然大家都有共識要修,為什麼民進黨團要進行議事杯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