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rugg (好柿花生)
2024-11-17 00:30:06抱歉我一直在陪病中,所以不是一直都有時間可以貼文
下面是報案三聯單之一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指名是誰冒訂的
這需要靜待警方調查
原始貼文也只是要大家小心不要被冒用個資,
跟有病要找對醫院,不要有症狀卻被當一切正常而延誤治療
http://i.imgur.com/WzGSL5T.jpg
http://i.imgur.com/tiSoi3B.jpg
作者:
iamcnc 2024-11-17 00:54:00你早說你報案啦 沒有新進度呀安心陪病吧?
作者:
JOJO999 (云云)
2024-11-17 01:09:00現在第幾集了?
跟你說啦 刑事很難成立啦。民事沒有明顯證據都不起訴啦你這個只代表你有去備案而已 至於成不成立是另外一回事 成立 怎麼判又是另一回事。懂?
作者:
bribe8911 (Desperado)
2024-11-17 01:17:00很好奇警察會去查這種懶毛案子嗎?
我可以很肯定的跟你說 你第二張只要不成立 你準備吃誣告。因為你告刑事。顆顆。到時候調監視錄影就知道有沒有損壞名譽了。呵呵。
作者: aa741121 (Y) 2024-11-17 01:27:00
亂訂餐最需要真相
如果這樣被亂冒名訂餐都沒有辦法抓出真兇,那是不是以後只要看誰不爽就訂餐給他,反正都不會有事?
第一張他報警處理亂訂餐 我覺得可以 但是第二張我個人觀點是一定不會成立 然後反被告誣告機率很高。根本就無的放矢了
作者:
iamcnc 2024-11-17 02:13:00疑 洩漏你媽最多病情的不是她兒子?陳是哪些點洩漏了你不想洩漏的部分啊?
作者:
Roger37 (羅傑林)
2024-11-17 02:35:00好了啦,大多數人看在你是孝子的份上才不說重話,你那邊報案完有明確結論再上來更新,不要一直浪費版面資源
作者:
achuck11 (wonderful)
2024-11-17 04:05:00推原PO更新的勇氣,跟我最尊敬的作者赤坂明一樣
作者:
zxc9411 (zzz)
2024-11-17 09:47:00這很像那種找不到是誰 就亂拉一個出頭鳥來打
你是沒指名沒錯,但是你放一起會誤導人;前陣子有一個誣告的前市長可能會入獄,網路上指名道姓要負責任的。
作者:
zxc9411 (zzz)
2024-11-17 09:49:00到處開戰場 以為總有一個會贏 結果輸的更慘最後就是怪東怪西
作者:
comical (comical)
2024-11-17 10:27:00不管案件能否順利偵破,但謝謝你願意提醒大家。每個人有自由判斷的權利,至少可以讓大家更注意自己就醫時的情況
第二章醫po文醫師也告,厲害了第二張的內容很怪醫療資訊大部分其實都是你自己提出的,等吃瓜
作者: Riley1203 (小林) 2024-11-17 10:44:00
原文在描述被冒名訂餐過程時,心裡已經知道是誰在搞,留下一句「請各位如果要去永榮就醫,請小心你的個資,請小心永榮的醫師」,如果查到不是永榮的人在搞那不就好笑了
作者:
eric6789 (gogogo)
2024-11-17 11:33:00被查出是自導自演就好笑了小心就能不被冒用個資嗎?如何小心?
作者: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24-11-17 11:58:00回文的陳醫生也被你告就覺得很莫名其妙..他的文章哪裡洩漏您母親的隱私雖然報案是您的權力..但這樣濫訴對您沒有任何幫助..況且把您令堂的病情及病理報告陳述最多的是就是您自己...然後卻去提告一個根本完全沒提到您令堂病情..個資一點訊息的醫生...您不覺得這樣很可笑嗎??
作者:
achuck11 (wonderful)
2024-11-17 12:08:00笑死,自己在陳醫師的推文叫人家分析你母親的病情,然後反手說人家洩漏隱私,阿不就還好陳醫師沒上當?原原PO現在當台南版是海釣場想一夜致富?
作者:
ffadakk (慢慢來比較快)
2024-11-17 12:37:00現在就是開始隨便亂告了,這告陳政仁醫師能成立我也是醉了...
作者:
XZJLoser (KIKIKI)
2024-11-17 13:13:00哇靠這樣還要繼續告 真ㄏㄏ
作者: tim061222 (KUku) 2024-11-17 13:15:00
這樣也要告第二個醫生?我看原始發文並無不妥之處,那也不難想像當天永榮發生爭吵時的情形了…..
作者:
pointlin (play ball!!!)
2024-11-17 13:36:00第二張,呵,這下我更確信那位醫師所言為真了
作者:
jhangyu (jhangyu)
2024-11-17 13:48:00真的是不輕,還好沒去當醫生,每天遇到這種人就飽了
作者: thx9527 (嘴巴吞拳頭好戲在後頭) 2024-11-17 18:25:00
要人解釋 不合意就告 急診真辛苦
作者:
Da1014 (Mr.D)
2024-11-17 19:09:00好煩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24-11-17 19:18:00醫院應該要有機制可以選擇病人的......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4-11-17 19:22:00怎麼那麼想不開要跟醫生玩= =第一 醫生肯花錢心力 資源差很多 第二 你情況更像是你亂咬人 法官不會偏向你
建議針對第一張用力處理,第二張撤掉,第一張亂訂餐的真的太糟糕~ 幫他換個新工作。
作者:
yoysky (小希希)
2024-11-17 19:48:00第二張,這樣就告?呵呵,難怪啊…
作者: esuomker (plus) 2024-11-17 20:29:00
笑死 難怪聲名遠播
作者:
cpks (123456)
2024-11-17 23:09:00很誇張
作者:
tzuyang (洋)
2024-11-18 00:06:00笑死,叫人家講又要告人,這殺小邏輯?
作者: aika5512308 2024-11-18 06:03:00
告陳醫生?
作者:
bbbing (無)
2024-11-18 09:38:00愛國版眾才不關心這種事,我們只要台南和諧那種叫你先OOO再XXX再***再###的,跟本就不會負責任好嘛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24-11-18 15:36:00要告陳醫師是想用提告迫使相關人等噤聲嗎?厲害喔
作者:
alucate (totally exhausted)
2024-11-18 19:28:00太誇張了!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24-11-18 19:56:00我印象中陳醫師他發的第一篇文章的最初版,根本就沒有提到任何有關原po母親的個資或醫療數據;反而是原po為佐證而附上的健保存摺,才真的是將相關數據公諸於大眾面前。
作者:
Fireup (watch out)
2024-11-18 22:50:00你這篇文章讓我更懂了^^
說明事情情況的陳醫師就被告了啊。我也說明事情經過不告我嗎?告我妨礙名譽(刑事)啊。
作者:
yuhopao (荔枝)
2024-11-19 00:56:00連陳醫師都告,我相信你在急診的嘴臉就是文章描述那樣
作者: warstar (戰爭星球) 2024-11-19 15:08:00
這樣不就是亂告人了嗎? 傷害醫療資源又傷害法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