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度酒駕 南院撤銷不准易科罰金或易服社勞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吳姓男子5年內3度酒駕,第3次遭判刑4個月,台南地檢
署要求必須入監服刑,吳男提出異議聲明。台南地院裁定撤銷南檢不准易科罰金或易服社
會勞動的執行指揮,全案可抗告。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台南地檢署未具體審酌、說明吳男「難收矯正之效」及「難以維持
法秩序」理由,撤銷台南地檢署不准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的執行指揮。
吳男分別於民國109年8月、111年3月因酒駕分別緩起訴處分及判刑2個月確定,第2次酒駕
於111年7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但吳男去年10月再犯酒駕,又被判刑4個月,台南地檢署
不准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吳男必須入監服刑。
吳男提出異議聲明,主張需要負擔家計,家中還有80歲的祖父及輕微中風的父親,在養護
中心的舅舅每月也要支出新台幣2萬元至3萬元費用,另有房租2萬元,只有他能幫母親分
擔家中所有開銷,不能沒有工作及收入,不能入監服刑,希望能易科罰金。(編輯:孫承
武)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2110079.aspx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5-02-12 07:45:00酒駕的時候就不會想到家人了
作者:
midipore (沉默の筆記)
2025-02-12 08:19:00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作者:
ohmyya (三翻西施狗)
2025-02-12 08:53:00去死吧
作者:
seisai (黑貓)
2025-02-12 09:09:00不要喝酒不就沒事了
作者:
chart (まどか NO.1 \(^O^))
2025-02-12 09:19:003次判4個月....司法真棒!!
作者:
bbbing (無)
2025-02-12 09:36:00政府說過,罰太重會斷人生計
法官是神,再犯是犯人自己的問題,怎可能是法官的錯呢?(反串註明)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5-02-12 10:32:00
才四個月
附近阿北被抓好幾次都不怕 後來被關半年 出來超乖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02-12 11:17:00地院真的好棒棒,超幫犯人著想
作者:
pop456tw (nakasaki)
2025-02-12 12:52:00確實要說明清楚理由,檢方再次提起吧不過他一個月賺的錢能比易科罰金多嗎?這樣不是關進去才能省錢
作者:
akiranon (藍眼睛..)
2025-02-12 13:01:00要等撞死人才會判1年以上的意思.難怪累犯沒在怕酒駕
作者: aikoDisk (Nadleeh) 2025-02-12 14:39:00
上訴之後可能就考慮他還要養家人改易科罰金了
作者:
anaujv (晚安)
2025-02-12 17:23:00安平追想曲,變成:運河性福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