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治本,關鍵還是在法律。
廣電三法躺在立法院幾年了,這屆政府感覺也沒有強勢要推行,社會對於這個法的關注不高,立委諸公也興致缺缺。
其實廣電三法能解決一個根本問題:
台灣電視圈之所以會充斥各種低成本摳死盪的節目,關鍵在於電視台太多,而且觀眾被業者強迫購買。
說實話,你平常會看的頻道大概不出20台吧?可是我們確被強迫捆綁式購買了150多台的頻道。
台灣有這麼多頻道,每個頻道瓜分廣告資源,而且不用擔心競爭(因為綑綁銷售),當然製作的節目難以精良啊。長期下來劣幣逐良幣,造成了現在的結果。
因此,請大家若是真的希望有所改變,從現在開始關注廣電三法修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