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與惡》人權與死刑

作者: wf0314 (秋天)   2019-05-01 00:42:21
雖然《與惡》的焦點並非只有死刑,
其實,死刑在劇中只是一個很小的焦點而已,
不過,我看完劇之後,對於死刑與人權思考滿久的。
先說說死刑吧。
不過關於死刑,我自己是沒有甚麼結論的。
只有一些發現。
1.
「死刑與『廢死』一直以來,都不算是普世價值。」
每個國家都會因為文化不同,而對於死刑有不同的理解。
就以台灣來說,會有人支持死刑,
主要的原因是「有些人」犯了非常嚴重的罪刑,
而這些罪刑,無法用任何代價去償還,所以就剝奪其性命。
或許,這跟台灣長期以來,相當看重「公平性」有關係吧。
2.
再來,誰有權力判人死刑?
這其實是超級難以回答得,道德題目。
因為除了神明,應該沒有人可以如此公正公平。
其他刑期也就算了,但是死刑的意義卻有很大的不同。
因為他是完全剝奪一個人,繼續當人的條件:生命。
雖然,多數國家都是用法律賦予權力,
不過,我們也不能因為是法律,就說它適當,
就像第一點說的,每個國家文化不同,
有些國家的死刑非常誇張,要嘛不公平,
要嘛就是剝奪人權,甚至是用來打擊異己,
所以誰可以判死刑?我一直沒有答案。
我自己妥協的方式,就是按照國際潮流走。
最少比較符合所謂的正當性吧。
死刑差不多說完,
說說有關的人權吧。
其實人權,一直是跟時代發展有關,
像是以前女人無法投票參政,
黑人被當作商品被買賣等等
或許,在未來機器人幾乎取代人時,
就會有人喊出「人們有勞動、做運動的權利」
然而,
即便是目前現今的普世人權,
也沒有多少國家可以稱得住。
近年來,因為戰亂關係,很多歐美國家湧入難民。
然而,他們並沒有被好好的被對待。
沒辦法,
時代的轉化沒有人可以一直堅持所謂的「人權」。
不只是時代而已,
有時候只是因為立場轉變,而對「人」的看法也變了。
近期,紐西蘭遭到某位白人進行「恐怖攻擊」,
但有些西方國家,把它定義為「大規模屠殺」。
雖然兩詞都很負面,
但是因為有些國家認為只有激進的伊斯蘭教徒,才是恐怖攻擊。
但兩件事情本質一樣。
激進的伊斯蘭教徒,多數恐攻是為了反抗西方文明,
而白人至上主義的犯人,恐攻的目的也是為了宣揚白人最強。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
所謂的人權不只跟國家有關,
也跟時代背景,還有跟「人的立場」有關聯。
從這些東西,我們開始討論「陳昌」與「李曉明」(以下有雷)
在一些國家,例如美國,
有人如果大規模屠殺,很有可能直接被擊斃。
因為那些國家的警察權力很大。
無論是恐怖攻擊,還是只是一個青少年,拿著槍去掃射
基本上結果都一樣。
想到這邊,你不得不懷疑一件事情,
「難到台灣的法律真的很不人道嗎?」
這或許反應台灣的兩件事情,
1. 台灣人普遍善良(尤其重視家庭),
2. 就是容易崇拜西方及自貶台灣。
當然,每一個國家的法律並不同,而劇中王赦所捍衛的人權,
也不是沒有所謂的道理。
畢竟,當死刑被當作是一個政治手段,或是安撫人心,
的確不是一個很好方式。(雖然法務部突然執行死刑,似乎不違法)
死刑執行的方式,的確粗糙了一些。而且滿不重視加害者家屬。
→我自己覺得你人都抓了,也好好走完法律流程。死刑也用不著這麼粗糙。
再來討論「陳昌」。
關於陳昌,就更難討論了一件事情。
因為陳昌,患有思覺失調症。
通常會患有這些疾病的,
1. 可能跟家族病史有關(不過機率不大)
2. 遭受到極大的壓力或創傷
不過,大部分的人都會有辦法,慢慢好起來。
只有極少部分的人,會變成陳昌。

這是事實,你看通常上新聞的人,都是那些喝酒阿打架阿。
很少看到有人是因為思覺失調症而傷人的,
而且其實台灣,也有挺多人有這個症狀的,只是很少出現在大家眼前。
真的,變成陳昌的情況。
通常是家中是無法好好照顧,所以病況惡化了。
可能是經濟弱勢,可能是因為無法接納這種疾病
而陳昌因為殺人了,即便被減刑也要被關個好幾年。
而監獄通常不太可能,使病患的狀況更好轉。
雖然這樣的犯人關久之後,放出來可能會因為病況惡化,
使病人傷人的能力大減,因為這種病是會讓智力永久性受損的。
但這樣的情況,生活品質也高不到哪裡去,畢竟家人也不太會照顧。
你就會想,會不會死刑反而更好。
雖然,台灣也有一些犯人也是有這種情況,
出獄之後,沒多久又會犯罪。或是出獄過的生活並沒有變好。
想到這裡,我都覺得有一些歐洲國家福利那麼好,
真的跟「高稅收」以及國家經濟發展有關。
但是,台灣這兩個可能都只有稍微好一些,但無法跟這些強國比。
「弱勢人權啊!跟錢實在太有關係了。」
→不然就不會那麼多人,那麼反對移民與難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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