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犯那個年代的鑑證技術是不是還是很落後啊?
以現代的技術來看查案最怕的是沒有疑犯,例如路上被陌生路人捅刀又沒監視器之類的
一旦有了疑犯集中力量搜證一般應該不難掌握相關證據
即便不是那種100%可以定罪的證據也應該可以當作嫌疑很大可以扣留之類的
例如皮膚組織頭髮不在場證明等等,凡走過必留痕跡
除非早有準備,以林心如那場來看沒看出兇手有做什麼準備
另一個兇案現場,就是吊人,處理了至少兩三個受害者那個,這麼多次來來回回也沒留下證
據?
行凶的過程也部分有被感情主導不夠冷靜很難相信一點痕跡都沒留下
但檢察官卻毫無辦法幾乎提不出任何證據?
那年代的鑑證技術是不是還真的很落後還是單純編劇想加光環給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