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地方看不太懂
(1)一開始被殺父母的親少年,後來有抓到兇手嗎?
(2)是所有被害者都是陳和平殺的?我看到好幾次開車的人都有吹口哨
那到底誰是DJ男殺的?還是DJ男只負責虐待?
(3)SM店裡頭陳和平用頭套套人,他們之後沒被SM裡頭的店員阻止嗎?
反而後來店員也變成共犯? 又SM店裡頭那位共犯他是參與哪個環節的殺人?
(4)他們四個人是到SM店剛好遇到?然後湊再一起一起犯案的?
(5)DJ男那算什麼病?PTSD?思覺失調?
(6)最後那位貪污入獄的檢察官出獄了?
(7) 郭曉芙應該自己很堅持法律人的底線吧?
但我看他偷溜進去一堆地方,這應該算非法搜索證據?
毒樹果實理論應該證據也不能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