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雷
其中有一段重複提了很多次
台灣民眾有七成的人對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七成五認為台
灣法律只保障有權有勢的人,八成認為窮人比有錢人人更容易被判死刑,
但是,八成五的人,支持死刑。
我思考了很久 還是想不出這段話矛盾的地方在哪?
看起來是想表達民眾不相信司法卻支持死刑這件事情有矛盾
但我覺得這並不衝突阿
首先 為什麼對司法公平缺乏信心?
因為法律判決過程會因為有錢的人能請到更好的律師而受影響
而是否支持死刑呢?
問題不在於因為我相不相信司法 所以支不支持死刑
原句可能想表達對於不相信的司法所判的死刑 應該也是不可信的對嗎?
但支持死刑有一個原因是
可以100%確認此人不會再傷害更多無辜(鄭捷事件是個好例子 毫無冤獄可能)
我可以不相信司法是否能帶來公平的判決
但這不影響我認為一個犯下明確殺害多人的罪犯應該死亡 確認100%無再犯可能
我大概可以懂原句想表達的意思
但我一直覺得這個因果矛盾的概念我不太能理解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理解我想表達的?
因為有點無法理解所以可能表達得不是很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