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民大家好,
想必大家都對今年51勞動節隔天上班日所發生的火災記憶猶新,
淡大財庫的管理中心一直都是由雄衛保全這間公司所派駐的管理員管理,
過去不乏發生過包裹收發遺漏或火災警報器被人為關閉等
管理疏失造成的問題與災害。每當一有問題發生時,
想要第一時間尋求管理中心協助,管理中心不但不承認自己的管理疏失,
更是能推托責任就推卸責任,上從王姓主任、牛姓副主任,下至蔡姓管理員,
面對住戶的請求協助視為麻煩,能閃則閃,甚至信口開河。
以這次的火災來講,52當天火災撲滅之後,大樓環境與電梯設施皆無人立刻處理,
導致住戶人心惶惶,實不敢當天回到住屋處,管理中心在未經大樓管委會
與事故屋主本人同意,擅自對住戶宣稱,可自行至外面旅館暫住一晚,
可向屋主本人求償。導致住戶事後申請賠償完全無效,
王姓主任手上有一本極為神秘的登記名冊,不但沒有對住戶公開公告,
相關同仁亦不得知其內容,這叫住戶如何求償申請理賠,
更不用說當初對外自行謊稱的相關住宿費用如何申報,完全沒有一套SOP。
事故屋主不同意當初管理中心對外宣稱的求償,
管理中心亦無法向屋主提出賠償申請,只會推三阻四,
或是找屋主本人與公平委員會協調,完全不負責處理當初信口開河的空頭支票,
針對這樣的事件,難道受災戶本身只能鼻子摸摸,完全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採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