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好心人幫忙
2018/7/22 約 18:54左右
在淡水區水源街一段75之2號,7-11超商門口,身穿藍色上衣,藍色五分褲,紅色安全帽
,騎紅色yamaha force的車主,倒車時撞倒消光黑色yamaha smax,損傷有點嚴重。
7-11畫面有清楚拍到整個過程,車主特徵,衣服logo樣式,已經交給警方,我不能翻
拍。
當下已經請警方協助調查,由於是晚間視線較差,7-11及路口監視器沒有拍到車牌,只能
知道對方是從水源街左轉英專路後約不到50公尺又迴轉,之後可能就停在路邊,迴轉之前
後方跟著一台黑色汽車,是從水源街另一個方向轉到跟force往英專路的同一方向。
目前附近店家監視器還沒全部調閱完畢,會繼續請警方協助調閱,也想請求汽車車主或是
剛好有在該時段經過的車主行車紀錄可以協助找到對方,因為這算肇事逃逸,希望肇事者
如有看到此文跟我聯絡,協商和解及賠償。
懇請善心人士幫忙
謝謝!!
作者:
mico409 (mico)
2018-07-24 09:15:00幫高調 但超商門口路邊似乎是紅線?
作者:
q0513 (Qi)
2018-07-24 09:51:00最近似乎很多這種...我朋友是被倒退撞還被要求賠償,是新型詐騙嗎?不管什麼車,還是要裝行車紀錄器為佳。
目前法律並未硬性規定只有造成傷亡才算肇逃喔,單純車損也算
作者: bl74040406 (寧) 2018-07-24 13:35:00
肇逃要區分單純車損或是致人傷亡。單純車損了不起就是監理所罰鍰、吊扣駕照、交通講習等;致人傷亡才會有刑事責任。單純車損的求償,還是要靠自己,警察頂多只能提供你對方的聯絡電話,至於對方如果不理你,你還要想辦法依循合法途徑拿到對方的戶籍地址,才能送調解或是提民事訴訟。
作者:
mico409 (mico)
2018-07-24 16:52:00如果是紅線停車 警察沒先開張紅單也算客氣了
作者: valkyriedx 2018-07-25 13:51:00
謝謝b大,現在還在尋找對方車牌,有幾個攝影機比較有機會,只是調閱比較麻煩,要是沒拍到只能自己吞了
作者:
q0513 (Qi)
2018-07-25 16:50:00警察不會提供聯絡資訊,只要提供了,代表違反個資法。
作者: mickey3471 2018-07-31 14:43:00
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