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情報分類,店家優惠、廣告文

作者: xxxx217312   2023-08-16 23:25:29
關於情報類別的使用
店家優惠及店主自行廣告的判斷,老實說,是有難度的
一篇優惠文的產生,要判斷是否為店主自行廣告
要進行許多面向的查詢及追蹤才能有最終的判斷
所以往往不是很能即時的判斷,並針對違規文進行禁言
如果大家認為廣告文的處理時效過長
或許"全禁",是較適合的選項
以 [情報] 大明樂活館開幕囉! 為例
看到本文的第一時間,查詢了原PO於淡水版的文章,就兩篇
再查詢他版的文章,大都跟"按摩"的業態無正相關
僅有一篇兩年前於北投版的自介文
說明自己的職業是"生物電療理療師"
因此,在無法明確判斷是否為店主自行廣告的違規事實
於是就先以店家優惠文的判斷,讓其文章存在
以上說明,若有什麼疑問或想法,歡迎在底下提出
關於判斷困難這件事,也斟酌考慮版規的修改
謝謝
作者: wargods8402 (維尼X維尼)   2023-08-16 23:38:00
去FB搜尋該帳號‘大明樂活館‘,你可以看到該帳號唯一好友,並點進動態中。再連結至該位配偶的個人動態,簡介中可看到‘生物電按摩自然療法師‘,故從版主所述,及該帳號在問板詢問的店面頂讓文來判斷,這樣能當做廣告文判定的依據嗎?
作者: greenblood (墨綠色鮮血)   2023-08-17 18:35:00
謝謝版主用心說明,其實我後來發現我漏看了版規情報類下方的紅字:嚴禁店家自行廣告或偷渡交易文其實我已經有反覆檢查過版規幾次,才敢PO上來所以我一開始也很疑惑版友們在留言說的是什麼...@@a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漏看,可能只注意分類下面的白字是我疏忽了,我自行刪文好了,不好意思造成困擾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3-08-17 18:52:00
螢幕亮度不高的話紅字確實比較不顯眼 下次仔細一點吧
作者: fgh (The Dark Knight)   2023-08-18 03:33:00
版主這樣太累了啦 淡水已經很小了要不要考慮適度開放店家宣傳看了高雄台南都有開放店家宣傳, 如果謹慎的話也可以提高發文條件? 像是先PO自介/先給板主看過等等的 如果有PTT優惠更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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