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想聽聽大家意見,
我在南崁有一間房,租給同一位房客三年,
三年來房租幾乎都比合約上訂的入帳日晚匯,
(我們訂5號入帳,因為銀行10號要扣貸款,但是房客都推拖他忙.出國,都在15-25號匯款)
現在問題是,房客在8/10退租,
退租前我請配合的仲介結清水電及瓦斯才發現連同退租當月的房租總共有46849元,
那時候房客跟我說一起跟我算,
結束退租那天...他直接把鑰匙放在屋內人就離開了,
扣除二個月押金28000,他應該還要匯給我18849元,
可是從8/10-今天10/13我中間跟他聯絡很多次(line),
他都回覆我他會處理,但是退租至今錢就是沒進來,
相關繳費單據或line對談紀錄我都有保留,
請問除了告他之外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為了18849元告人實在有點小題大作了,
請大家指點意見,謝謝~!!
補充:
1.該房客雖是8/10搬離,但屋內的濟公神像沒有請走,導致房仲無法帶人看屋,
到8/14才請走,但我房租只跟他算到8/10,這4天沒有跟他收
2.當初給他3付鑰匙及3份感應卡,離開只還我一付,其他的說遺失了,因合約沒寫明,
所以也沒跟他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