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3544714 (小椎)》之銘言:
: 拒檢倒車撞死7歲童 22歲丁女落網 男嫌在逃
: 2016-04-29 08:31
: 28號下午四點多,桃園一名國小一年級的女童放學後,到夜市找擺攤賣麵的媽媽,孝順的
: 女童原本想要幫忙掃地,沒想到,卻遇上警匪追逐,被開贓車拒檢逃逸的嫌犯高速飛車撞
: 上,當場慘死,而開車的丁姓女子,也在當天的深夜,逮到開車的丁姓女子。
: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20276
: 希望可以順利抓到另一個嫌犯...
: 妳真的很狠心...這位女子
這則新聞還有另一層面
兒福法不是規定
1幾歲以下的兒童身邊必須有成人
2幾歲以下的兒童不能工作
很多父母以為把子女待在身邊或職場
就符合了第一項,有成年人照看
但父母的職場若是危險場域
也不能把兒童帶去吧
外國的父母要去參加不能帶兒童去的社交活動
不是都會請鐘點baby-sitter
就算說這位小朋友只是下課後,來探媽媽的班,不是長期陪媽媽上班
可工作場所在馬路邊,別說對兒童危險了,就算是大人也會被車撞
很多人自家做生意,孩子從小在家幫忙
可做生意是大人的事,應該和兒童的日常生活切割,
這位可憐的小朋友,還天天去幫忙做生意耶,說起來家長也有疏失
小朋友下課(或離開托育場所)應該回到安全有成人看顧的家
就算父母不在家,也該請專人顧,看是不花錢的親戚朋友
或是花錢的陪伴者,父母需要再教育(遇上這事,還真是震撼教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