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關於健身合約轉讓

作者: kerry0351 (kerry0351)   2016-05-17 13:06:15
有鑑於常常有健身合約轉讓,業者卻又主張參觀過不可接受轉讓(但合約上又沒寫這條)
我特別致電法務局。詢問如下:
1.業者常主張:參觀過的人不能購買轉讓。
去書局買存證信函,然後到郵局寄給業者,郵局會存一份,證明某月某日你寄給誰誰誰
這樣。內容請用白話描述即可。
2.向銀行申請爭議款項暫停已付:詢問後,法務局不建議(以下簡稱局)。
一、銀行應該不會同意
二、原合約中你已同意付款,不能單方面終止付款。
三、未來怕會影響你的銀行信用,所以局不建議此法。但你也可以試試啦。
3.局消費者線上申訴頁面
http://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補充:存證信函內請註明從幾月日起持續付月費給業者,未來希望可以退回
(因為無法停止銀行每月費扣款)
有跑過合約消費者申訴的人或市府公務員請補充,謝謝。
法務局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服務時間週一到週五0830~1700
作者: sorro0920 (sorro)   2016-05-17 13:18:00
簽約請謹慎評估,可先考慮單次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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