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屈臣氏噴漆毀美感?桃園市:並非古蹟

作者: a123544714 (小椎)   2016-11-08 19:23:2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8Qi7F9 ]
作者: diebo (有洋蔥)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屈臣氏噴漆毀美感?桃園市:並非古蹟
時間: Tue Nov 8 18:37:56 2016
噴漆毀美感?桃園市證實非古蹟、屈臣氏聲明澄清
https://goo.gl/RXKSQT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新民街口轉角還保有早期建築的模樣,但有網友在臉書貼出一張照片
,並表示「還來不及痛心,光震驚呆立就不知道過了多久,細看發現是使用藍綠色噴漆,
想請問專家這還有救嗎?」引發網路廣大討論,對此,遭點名的屈臣氏發出聲明強調,了
解民眾對於地方文化資產的尊重與愛護之心,日後針對建築裝修也將特別留意。
屈臣氏表示,位於桃園市新民街中正路口之門市,並非如網路討論為法定古蹟,「我們於
門市改裝整建時,皆依法定規範進行,更於整建前已與屋主溝通並取得同意,同時將於租
約到期返還時將外牆恢復原貌」。
另外,桃園市長鄭文燦8日下午也前往會勘,他說,此建築不是法定古蹟,已指示桃園市
文化局邀集桃園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勘查,是否符合歷史建築。
這起事件會被如此廣泛討論,是許多網友第一時間直接認為這棟老建築就是古蹟,但其實
,所謂國定古蹟是指由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審查指定並辦理公告的人類
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屬「古蹟、歷史建築、
聚落」類文化資產古蹟型。文化資產(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類)中央主管機關為文化部
(2005年10月31日以前為內政部)。
另外,古蹟依其主管機關不同有三種類別。根據文化建設委員會94.2.5頒訂之「文化資產
保存法」上,對古蹟的定義是:「指人類為生活所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
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至於對古蹟的指定可以分為:一、國定 二、直轄市定 三、縣﹝市
﹞定等三類。另外當新文化資產保存法實行後,原本的一、二級古蹟列為「國定古蹟」,
原三級古蹟改成「縣定古蹟」。古蹟之分級並無重要性等級的差別在,凡是古蹟都應一視
同仁的受到保護、珍惜。
只能說,現在網路風向很容易就被帶起,許多事情還沒被證實,可能會因部分喜歡「自行
腦補」的網友的一句話、一張照片,補風捉影,造成誤解謠傳。
三立新聞網
===============================
結果根本不是古蹟 打臉了
作者: kkk0j (澀澀冰紅茶)   2016-11-08 19:24:00
噴很久了吧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1-08 19:35:00
最近才噴的 市府政府對於文資認定一直很消極也不意外這新聞出來倒是好事
作者: abudi717 (噁布丁)   2016-11-08 19:48:00
之前是銀色 前幾天剛噴綠色 店內也在改裝中
作者: DreamW (桃園美食小舖)   2016-11-08 19:51:00
市長臉書剛有後續處理消息了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6-11-08 19:56:00
被判定為古蹟超麻煩的,如果是我在被判定前一定會毀掉修繕整理全要市府同意,不能隨意動工,更不能賣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6-11-08 19:59:00
除非家產數億 不然市中心一棟被判定古蹟 應該沒人受得了吧
作者: abudi717 (噁布丁)   2016-11-08 20:06:00
他們家應該沒差吧 都移民了
作者: william7713 (..)   2016-11-08 20:07:00
沒差還會出租嗎XD 變古蹟就不能租啦
作者: violinlife (黑白之間)   2016-11-08 20:32:00
變古蹟還是可以租啦 只是就得依照保存規定依法出租
作者: rrb11S (威)   2016-11-10 13:17:00
天乾物燥 小心火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