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億泳池只能用10年? 桃市體育局長:可改籃球場
2017-09-18 15:52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無償爭取到世大運時使用、造價1億7800百萬元的「
組裝式游泳池」,上週市長鄭文燦歡天喜地到大園、平鎮的預定地視察,市府也編列共1
億1千萬元預算增設天幕等附屬設施。但市議員蔡永芳質疑天幕泳池不符民眾實際需求,
且10年保固期過後要如何維護也是問題,體育局長夏金興回應說,10年期滿可以拆除改為
籃球場,反引發議員譁然。
蔡永芳指出,天幕泳池的隱密性、保暖度恐怕不夠,且泳道數多也造成救生、教學的困難
,再者,10年保固期一過,要如何維護也是問題,要求體育局評估效益後,再決定要不要
接受這份「禮物」,否則直接打造RC(鋼筋混凝土結構)泳池,還比較便宜。
「總不能因為人家送你一張大餐桌,裝不下還為此打掉飯廳吧?」他認為,組裝式泳池不
合用,而且10年內桃園市不太可能再辦國際賽事,如果為了把規格調整回民眾所需規格,
反而要花更多錢,體育局應該評估效益,如果對市民無益,乾脆放棄這座泳池,自己打造
泳池更適當,也可以少花點錢。
夏金興說,在設置附屬設施時會考量民眾需求更改設計,10年保固期一過,也可以拆除改
做天幕籃球場,令市議員黃敬平跟著驚問,「泳池的保存期限只有十年?」他說,如果花
這麼多錢只能用十年,最後又變成籃球場,應該審慎評估,夏金興隨即改口說,也不排除
其他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