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4/2711559 聯合報
Ubike 一輛成本達7萬 桃市議員呼籲開放共享單車
2017-09-20 07:50聯合報 記者李京昇╱即時報導
桃園去年耗資2億1千多萬元引進Ubike,為提高民眾租借率,更推出前30分鐘免費,全由
市府埋單,1年需花7200萬元;多位市議員昨天質詢認為,一輛Ubike算起來平均成本7萬
,費率計算高不如其他共享單車,不應獨尊Ubike,應考慮開放別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
。
目前桃園市共有145處租賃點、提供3625輛車租借,累計使用次數達650萬次,周轉率達每
日6.9次,而費率計算前30分鐘不用錢,超過4小時以上,每30分鐘40元。
「Ubike根本是貴族單車!」市議員詹江村說,今天一位市民騎Ubike到大溪、慈湖等地遊
玩,但因中途沒有租賃站,找不到車位歸還,至少要花幾百塊,若不小心忘記還,隔一天
就要支付千元租金。
以Obike為例,不僅沒有建置成本,費率每15分鐘只要2元,更有3日租借卡30元、月卡179
元等方案,月卡相當於租用一天只要6元,費用跟Ubike是天壤之別,公部門推廣的Ubike
一年要花大把鈔票維護,收費卻又比私人的貴許多。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共享經濟是未來勢必趨勢,不應一昧排外,應該想辦法訂定規則,也
可以邀集Ubike、Obike或Vbike廠商共同研商,若擔心出現亂象,除擬訂遊戲規則來管理
公共自行車,也可限制廠商投放車輛上限,讓廠商良性競爭,也方便管理,更提供民眾更
多選擇創造多贏。
市府交通局長劉慶豐指出,Ubike是延續性政策,廠商也是公開招標遴選,一切合法、公
開,並無特別圖利單一廠商,而費率前30分鐘免費,由市府埋單,並非桃園特有,新北、
彰化等縣市也有此優惠方案。
劉慶豐說,有鑑於Obike在其他縣市造成亂象,桃園道路、停車格等相關條件,也不同於
其他已引進Obike的城市,未來會參照北市作法,再考慮引進其他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
備註:太棒了,以後說不定有 Obike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