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從你所說的幾個點就事論事,基本上我自己是行人也是開車族,但是從事件上我似乎沒辦法完全認同你
※ 引述《qoo221 (1)》之銘言:
: 走路回家途中
: 在綠燈過斑馬線時
: 這個左轉開車的差點撞到我
: 所以我停下來
綠燈,除非那邊是必須等左轉燈亮起來才允許左轉,不然他本來就有左轉的權利,不是嗎?
然後他撞到你了嗎? 沒有嘛!
你可以繼續走過去吧?
你卻選擇停下來擋他的路?
斑馬線要快速通行這應該是常識吧?
所以你真的是對的嗎?
: 然後他開窗罵人 "現在想怎樣"
: 我回說 "我在人行道上 現在是綠燈"
人行道上可以停下來?
阿你就真的好棒棒阿
: 他又回 "那不就好棒棒 你報警啊"
: 我就撥給他看
報警?
阿又沒有撞到你
你要告什麼嗎?
告你自己妨礙交通嗎?XD
: 他說 "X你X 記住我的車牌 告我啊 再見 "
他有說髒話,這你確實可以告,但記得錄影錄音
: 警察說我可以告
: 但如果沒證據
: 頂多兩人面對面一起浪費時間
: 不過我已經提告了
: 後來跟長輩聊天時提到
: 長輩居然說
: 長輩幾個月前過馬路時
: 也被這個車友這樣對待
: 當然車號可能不是完全確定
: 但也是6115
: 行人是沒有路權的
: 如果我再遇到他
: 我會搞回去
搞什麼?
我怎麼不覺得這個事件如果從表象上來看,你是對的?
當然,現場情況我想應該你沒有完整還原,或許是對方真的太超過
但如果單單就你形容的,你故意在人行道(斑馬線?)停留擋車
我是不認為你真的做的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