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9歲吳姓男童去年11月24日放學後,因安親班老師漏接送,獨自走路至安親班
課輔,正當準備穿越馬路時,突遭一輛小貨車撞死,陳姓駕駛(25歲)被依業務過失致死
罪嫌移送偵辦,檢方函請桃園市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報告日前出爐,認為「駕駛
無肇責」,令家屬感到無法接受!
男童過馬路時不幸遭小貨車輾過,父母趕往現場後,男童倒在媽媽懷裡喊著「媽媽,好痛
」,經送醫後傷重不治,家中獨子就這樣離世,令媽媽感到相當自責,事後才得知原來是
因為安親班老師放學時間沒有接到他,男童落單急忙趕回安親班,才會釀成意外。警方以
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小貨車駕駛移送偵辦,目前全案仍在桃檢偵查中。
根據桃園市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報告,駕駛於警訊時供稱「當時是直行,發現有人
在奔跑,我有減速,對方突然衝出來就發生碰撞,我看到對方時距離約20公尺,當時時速
約30到40公里,當下沒有辦法做反應向左側轉作閃避」。
但男童父則指出「當時兒子從學校大門出來左轉,要到附近約100公尺的安親班上課,對
方應該有超速,且肇事地點是學校區域應該減速慢行,且對方曾說事故前有看到小孩在路
邊,自應更注意車前狀況」。
至於目擊證人則說稱,當時曾看見男童用跑的,頓一下就過馬路,鑑定會會同警方前往事
故現場勘查,並調閱監視器畫面,最後鑑定結果為「肇事原因為男童在道路上奔跑且未注
意左右來車驟然穿越道路,而小貨車駕駛無肇事因素」。
鑑定結果出爐令家屬無法接受,協助處理案件的桃園市同安里長林峻宇痛批「鑑定意見讓
家屬失望痛心,如傷口上灑鹽般的痛」,認為事故現場算學校區域範圍,交通法規規定行
經學校應減速慢行、當心兒童,但監視器看見車輛並未減速,無肇責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如今已委託律師協助家屬向檢察官申請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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