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社工真的很辛苦,
幾個月前,遇到了一位由安置中心可以獨立出來的小朋友,
當時我第一次接觸到這一個環境、也簡單地去瞭解了一下相關的機制,
進而有機會接觸到桃園的少年之家,也把當時接觸的相關資訊分享在下面
◎推薦一本好書及桃園一個默默付出的機構(桃園少年之家)
https://blog.xuite.net/allens118/wretch/584554809
當瞭解到了台灣社福機構的一些內容後,
真的會發現,以目前台灣的資源分配,真的有一天會把這些社工人員磨完!
◎社工人員必須要分配到的個案數是一個問題(真的是多到.....)!
◎政府提供的有效資源?
◎安置機構的難處?
◎這些小孩子 大部分又剛好在青春叛逆期!
◎社工人員擁有的權力?
○希望在這個社會任何一個角落內,如果有足夠能力的大大,希望可以回饋社會!
真的親身看到這些機構後,最後真的要思考一下,台灣如果沒有這些默默付出的大大,
社會問題一定會比現在還更加可怕。
○最後還是跟台灣這些默默付出的大大致上最高的敬意。
※ 引述《mkjay00000 (大隻的肥羊)》之銘言:
: ※ 引述《wattswatts (挖哩)》之銘言:
: : 作者: Worderking ()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新聞] 非法童工遭虐死 雙親棄養被打死無人問
: : 時間: Wed Oct 3 11:56:10 2018
: : 鏡週刊
: : 【非法童工遭虐死】新台灣之子悲歌 雙親棄養被打死無人問
: : 國中3年級本該是學生努力念書的時候,桃園市15歲台印混血林姓少年卻為了養活自己
: 而?
: : 始打工,到鄭姓業者開設的工程行上班,更因而結識19歲劉姓同事,最後竟遭誣賴偷錢
: 而
: : 活活打死。而少年父親到場認屍,最關心的竟是「可以求償多少」,新台灣之子悲歌讓
: 人
: : 酸。
: : 本刊調查,死者林姓少年是台灣、印尼混血兒,母親在他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父親也不
: 知
: : 蹤,少年自幼靠親友接濟長大,身材乾瘦矮小,宛如國小孩童。
: : 林姓少年生活清貧,唯一的朋友是他的國中同學,該名同學透露,沒有手機的林姓少年
: ,
: : 大的樂趣是假日時到手機賣場用展示機玩遊戲,或偶爾到電腦教室打電動。去年中秋,
: 林
: : 少年沒有家人陪他過節,幸好有該位同學約他烤肉,他才能夠飽餐一頓。
: : 有好友相伴的日子,卻在國中快畢業時戛然而止,國中3年級本該是一般學生努力讀書
: 的?
: : 候,但林姓少年卻為了養活自己而開始蹺課打工。
: : 他在朋友的介紹下找到鄭姓業者,業者明知他只有15歲不符合規定,仍非法讓他到工地
: 上
: : ,更因而結識19歲的劉姓同事,2人同住在公司宿舍,無依無靠的少年經常成為被霸凌
: 的?
: : 象,屢次遭劉男藉故毆打。
: : 今年4月晚間,劉男與15歲的朱姓和劉姓少年喝完酒後回到宿舍,發現被害人在自己房
: 間?
: : 息,劉男酒意上來又再次找林姓少年麻煩,先是藉口少年偷錢,林姓少年否認,卻遭劉
: 男
: : 甩巴掌,其他人則在一旁訕笑圍觀,還將整段過程直播供人觀看。
: : 這群惡煞並沒有就此放過無辜的孩子,劉男逼被害人跑到2公里外的土地公廟談判,深
: 夜?
: : 有邱姓男子加入凌辱行列,4名惡煞對少年掌摑掐脖,手打痠了便換腳踹,手段極為粗
: 暴?
: : 忍,劉男發現少年沒有生命跡象後還試圖滅證,少年的屍體直到隔日清晨才被發現。
: : 接獲報案後,當地警方在短時間內釐清案情,將4名惡煞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也於日
: 前?
: : 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但他們4嫌生活逍遙,劉姓主嫌仍與國中小女友交往中,共犯劉嫌
: 則?
: : 返校園,朱嫌近日還在社群網站貼出坐跑車、唱歌的照片,邱嫌的臉書則滿滿是兒子與
: 老
: : 的畫面,他們的生活都已重回軌道,林姓少年的死以乎未對他們造成影響。
: : 讓人憤怒的是鄭姓業者至今仍開門做生意,仲介少年勞工賺血汗錢,彷彿這起人神共憤
: 的
: : 案從未發生,桃園市勞動局則繼續縱容不肖業者。
: : 對此,桃園市議員林志強表示,僱用童工的規定十分嚴格,未成年的孩子不得從事危險
: 工
: : ,業者的離譜做法,讓人難以相信是發生在現今的台灣社會,如相關部門未加強查緝,
: 難
: : 不會再有下起悲劇發生。
: :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1002soc001/
: 大家好,我是社工。
: .
: 之前在八卦版有發一篇,我再整理一次寫詳盡一點,畢竟社工是一個大家常常可以聽到(
: 被究責時常聽到@@),但工作內容具有神秘感的職業。
: .
: 雖然社工常被罵,但我不是來平反社工多辛苦之類的,只是要跟大家分享身為一位社工怎
: 麼看這一案件。
: .
: 首先,這是難處理的案件,出生在這種爹不疼娘不愛的破碎家庭,稱為「高風險家庭」。
: .
: 「高風險家庭」顧名思義指家庭環境中有不利青少年與兒童生活的家庭,包含:經濟狀況
: 不佳、毒品、父母頻繁吵架、父母一方疑似精神異常,全都算是。通報的門檻不高,通常
: 警察遇到狀況到現場之後發現夫妻激烈的言語吵架,把小孩晾在一旁,就可以通報。
: .
: 問題是高風險的難處在於,我們是基於預防的角度去工作,那麼常常會有一種情況,我們
: 擔心的事情,危機事情還沒發生,社工介入被說擾民,有時候父母一方甚至小孩都覺得沒
: 什麼問題,但危機發生又說社工失職......另一方面若社工介入降低了高風險的因子,可
: 能到頭來因為沒有發生狀況,還是被民眾覺得社工小題大作。
: .
: 成效不易驗證。
: .
: 這一份工作尷尬的地方在於,它不像注射疫苗有一個實際可以看到的東西,社工的介入旨
: 在降低風險因子,所謂風險因子就是一時的貧窮(失業,又正好月底沒錢)、夫妻吵架的
: 情緒安撫、青少年叛逆時期拉他一把。
: .
: 民眾可能對於社工最直接的印象就是給物資、幫忙申請低收入戶,這些看的到的事物層面
: ,這也確實是社工工作一大的門檻,但社工在台灣70年的歷史,早已從最後一線的給物資
: 維持生活,走向維持生活、預防掉入貧窮線的工作,社工的工作重點從物質,轉向情緒,
: 也就是親子衝突、教養責任、夫妻怎麼看待家庭的新成員,彼此的期待等等,這都是看不
: 到的層面,也難在短期內看到效果。
: .
: 民眾可能想像社會局就是接一些底層的人,所有的疑難雜症社會局都會想方法去解決,這
: 句話對了一半,偏偏底層的人遇到的問題常常不是現有法規可以協助的,例如:賭債、自
: 己是長年的小三、性工作者的情感與轉職。
: .
: 有些人可能會想像去社會局表示自己身無分文就能拿到物資或錢,或某些好處。其實不是
: 這樣的,因為政府與民眾對於政府的開銷其實越趨向嚴格把關,給物資、請補助都是要依
: 法辦理的,不是說民眾有急需社會局或社工就是要不管法律了直接提供。所以在請領物資
: 之前至少會有一個小時的會談了解民眾狀況。
: .
: 回到本案件:
: .
: 本案父母還在婚姻中,首先要如何證明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疏離?如果證明關係疏離,那麼
: 少年尚有親戚照顧,如何證明親戚無能力照顧或照顧不周?
: .
: 所謂關係疏離(有能力,但不想照顧)、無能力照顧、照顧不周(有能力,但照顧品質不
: 佳),這樣的判斷往往不是一通電話一個小時就可以下判斷的。要了解一個家庭的整體狀
: 況,這是要長期工作跟密集聯絡才能知道的。
: .
: 畢竟在法律上看起來沒什麼問題,社工工作也不是拿來突破現有法規用的。還有,這裡是
: 台灣,不是中國,我們的戶政系統或警政系統也不是受社工所指揮,所以工作會是需要社
: 工一個人先獨立的做資料蒐集,當真的有狀況時,再委請政府部門調閱戶籍資料。
: .
: 這都需要時間。
: .
: 如果少年與社工的互動狀況佳,願意侃侃而談,才有辦法到請領物資維持生活的地步,若
: 少年也是防衛的、拒絕的,其實就很難工作。畢竟面對拒絕服務的人,我也無法強迫他。
: .
: 少年與兒童的陳述到底適不適合做為社工判斷的依據?這要看案件,例如:兒少性侵、父
: 母家暴、家庭弱勢要拿捏的程度都不一樣。
: .
: 對於社工來說其實很少有一定要做的事情,就像這個案例,假設明確的知道父母不聞不問
: 、親屬無力照顧,社工並不據以此安置少年,而需要再確認少年的意願,如果得知少年在
: 擔任童工,而婉拒安置,我會想去看這位少年是否能以工作收入維持自立生活?
: .
: 我認為很現實的就是,我們的政府其實沒錢,也對於社福的的預算投入甚少,這就造成我
: 們第一線的人在拿捏尺度時是以「有無急迫性需求」作為思考,如果要維持少年的生活,
: 大概就是定期給予物資。
: .
: 而我會去看到在這麼長期的貧窮生活中,少年養成了那些自理生活的能力,是否有甚麼需
: 要再培養技能的地方。
: .
: 窮有窮的生活方式,剝奪既有的生活方式,然後把少年送到一個看起來是天堂的安置機構
: ,其實不是主要的工作方式。反而是維持少年在既有社區環境的生活適應與技能,才會是
: 重點。
: .
: 最終,最終,如果所有最糟的狀況都發生,且有急迫性需求,例如:少年被父母家暴趕出
: 家門,親戚
: 也不願讓其寄住。當達到這樣的程度時才會考慮安置。
: .
: 安置是最後一個手段,安置不是像民眾以為的去了一個不用富房租提供吃喝的快樂天堂,
: 安置的手段是一個剝奪兒少與原生家庭建立情感,兒少與原生家庭突然斷裂的激進手段。
: .
: 要長期安置,必須讓法院相信這事非常嚴重才能這麼做。
: .
: 安置這個東西是非常嚴肅的議題,不是在路上看到小孩,社工覺得不妥就可以安置。我出
: 一份安置的報告,我要說服社會局、說服安置機構、說服小孩、說服我主管......不是那
: 麼簡單的。
: .
: 舉一個我工作的例子,夫妻都是毒品施用者,試問其小孩是否要安置?答案:不一定,如
: 果夫妻沒有對小孩施用毒品,或者退藥後對小孩施暴,仍不足以安置。因為夫妻吸毒,縱
: 有明顯的惡行,仍無法證明與教養品質的直接關係,很多案例都還是要依情況做區分的。
: .
: 本案父母的暴力,並非常見的肢體暴力,而是難以被證明的疏忽,這是一種冷暴力,這個
: 舉證的門檻高。
: .
: 以上,我的思考主要利基於,少年是願意侃侃而談的,樂易掏心掏肺的情況下,長期工作
: 至少三個月以上,社工才能比較有把握的下判斷。
: .
: 但如果他是一接起電話就掛斷,或者電話中提到休學了,去找工作了,那麼要走到領物資
: 或安置其實非常難。
: .
: 台灣的社工,民眾以為不受法規限制可以獨立判斷,但偏偏社工做任何判斷都需要仰賴法
: 律的,我的權力不像美國的社工那麼大,例如:低收入戶拒不見面,社工就停他補助一個
: 月警告。
: .
: 很多時候社工工作的進展與深度,還是要看民眾與案家願意講多少,是否願意一同工作,
: 不然社工每個月至少15個新進案件要處理,這個月沒處裡完的就累積到下個月(下個月會
: 有新的15案)很忙很容易被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