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搬到桃園青埔,大開眼界了
相片中是 小七 的冷氣室外機,蓋橫的,直接擋住 2/3 的人行通道了
跟桃園建管處反應,雖然建管處認定這塊地是都市計畫要求的保留人行通道
因此不能蓋建築物
但卻引用法條,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大堆,認為這片冷氣機牆沒有違法
看不懂啊~~~
依照這個標準,是不是所有店家都可以左右兩邊各蓋一片牆就地圈地了?
(整條高鐵站前西路的店家,每家店都有一樣的房屋退縮距離,但只有小七蓋了這片橫牆)
那這樣都市計畫保留地還有什麼意義呢?
是桃園市府對法規的解釋有問題?還是遇到小七就轉彎了?
小七相片:
https://imgur.com/a/UCVQwxt
https://imgur.com/a/q6j7ULc
建管處回覆:
https://imgur.com/a/jgrn8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