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16:02第一 我沒重複兌換
出手打人是離職的櫃姐
第二她誣賴我還對我諷刺大吼 我才抓狂
第三 她推我之後死命打我頭
我正當防衛反擊
(她身材是兩個我)
(的確剛出院不久 顱內出血顱骨骨折)
他說 我已經離職了啦!
現在是客人妳能拿我怎樣
客人回答客人的問題 不奇怪嗎
(事實是遠東也說我沒換過 大有主管
有聽我手機錄音檔)
之前她諷刺過我說 你自己有多少錢買你自己知道!!!!當時我背精品包
我買LV還要跟你講嗎?
前天三立電視台標題重複兌換
記者昨天被我罵 根本非事實
讓大家誤會我
不是我不提告
我要考量之後跑法院會不會影響工作
但是驗傷單但我早準備好了
我超想跟那位周姓離職櫃姐對質
現在她躲起來
連澄清都不敢 真可憐
我都準備好等她出來對質欸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34:00唉阿~本尊出來了,媽~我在這所以你如果之前沒換過,為何後來櫃姐說其實有沒有換過他們都知道,代表他們認為你的確重複兌換阿
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9-04-12 15:37:00你在爆料公社被人家挖出賣小樣的紀錄耶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39:00不是這樣子離職櫃姐說 遠東群組是說我換金三角的簡訊而非母親節簡訊的活動 那位離職櫃姐連查電腦都沒就直接嗆我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41:00作者: shen1023 (Pen) 2019-04-12 15:42:00
賣這個可以賺很多嗎 很好奇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2:00美容市場版你要不要去看版規(扶額) 我把試用包低於市價賣出 有點我會送人或自己用 我有強迫人購買嗎??而且你的焦點是不是搞錯了
作者: huyahome (蝦味先) 2019-04-12 15:42:00
我來卡位看戲的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42:00而且底下有櫃姐說,你的話他們都認識,用不同的謊言一直索取小樣耶~你要不要解釋一下為何一直索取試用品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3:00很難賣啊~我大部分自己會用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4:00請不要亂扯進來 模糊焦點最會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45:00這哪是模糊焦點,打架兩個都有錯,但是打架的原因才是重點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6:00試用包櫃姐大可不給 我拿搶強迫了嗎?為什麼一直模糊焦點跟這次無關吧~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8:00你知道櫃姐會偷賣小樣嗎?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49:00我是不知道啦~但是我知道底下有人指證歷歷耶索取試用品到人盡皆知,這到底是誰的問題我也不知道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49:00我絕對沒有扯我媽過世的事 請這位櫃姐來我 一起去派出所吧~用簡訊兌換錯在哪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9-04-12 15:51:00我是覺得有關但不是訴訟重點。她影片中說你先打人,你真的不提告?你不告,驗傷也沒用啊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52:00我是不贊成提告了,別浪費法律資源,台灣人算很會容忍了能夠搞到人盡皆知,這點自己應該要好好思考一下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9-04-12 15:53:00告下去你對的話,這筆可以賺不少啊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53:00當然要告也可以,就看法官怎麼判而已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54:00我有蒐集小樣習慣你管的著嗎?我已就精疲力盡了 這篇只是澄清我的清白不信的人怎麼講都不信隨便你們吧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9-04-12 15:54:00這種小事才不會浪費法律資源,因為大事是有錢判生,這種小事反而公正
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9-04-12 15:54:00你還罵人家「客你媽」耶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54:00真的,真理是越辯越明,大家都知道問題在只有自己不知道不過你也紅了,以後全台櫃姐大概都會認識你了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56:00樓上~閱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5:56:00樓上~零分
作者:
AmerieBB (Ameriebb)
2019-04-12 15:56:00你好好養病不要再增加老公負擔了啦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58:00如果你們都不在現場 麻煩顧好嘴巴謝謝
作者: shen1023 (Pen) 2019-04-12 15:59:00
好像有人詛咒離職櫃姐這輩子不好過 好兇...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5:59:00我大學畢業不需要重考 還是你說你要重考 那加油囉我有指名道姓嗎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01:00福爾摩斯也都不在現場,可是都找的到兇手跟理由耶
作者: shen1023 (Pen) 2019-04-12 16:02:00
戰力十足 出院應該多多休息啊?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9-04-12 16:03:00對啊,我不在現場亂選邊站對你滿不好意思的,所以鼓勵你提告,不然一堆人誤會你打人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04:00不要這樣,她都下線了,找不到同溫層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05:00人家為什麼會知道媽媽過世?
作者: shen1023 (Pen) 2019-04-12 16:09:00
可能櫃姐看ptt的吧? 畢竟能在一個版狂po媽媽過世文 po到被噓到刪文也很厲害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10:00貪小便宜貪到這種地步我也是醉了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14:00要不要先備份
作者: hakutei (Abel) 2019-04-12 16:17:00
好笑了 說鄉民不在現場閉嘴 但妳po上來不就是要公審嗎風向不是向著妳就叫人閉嘴 真強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19:00不用備份 但是如果踩到法律 我會請警察找你做筆錄囉~你沒工作很有空 那真的適合跑法院你們這些人如果有在現場 批判我沒話講 但是沒有請管好自己的嘴巴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21:00很抱歉喔~法律沒有規定,不在現場的人不能判斷耶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21:00我說這篇我主要是澄清 不是讓你們來戰的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22:00別人都可以用他看到的說法來質疑你~這裡不是你家不是一言堂,所以你澄清也要接受別人去質問你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22:00我不是說歡迎周姓前櫃姐出來對質但是她躲起來我也沒辦法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23:00也要記得,誣告也要接受法律制裁的唷~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24:00你們說話態度好像我欠你們的耶~好好講話很難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24:00大家不是都好好的再問你嗎?我看起來都很正常阿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24:00推文都說要請警察找人來做筆錄了 告一下櫃姐也不難吧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25:00誣告哦~她打我然後說我誣告 哈哈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25:00你告她 偵查庭就可以對質啦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27:00嘿啊 法院認證的清白更有說服力啊
作者: hakutei (Abel) 2019-04-12 16:27:00
問個題外問題 不得轉售的贈品如果拿出來賣的話 能告嗎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9-04-12 16:27:00我老公要我放過櫃姐 我還在考慮雖然警察是要我告啦~周小姐有跟警察承認她情緒不當
作者:
yaritai (雅立鈦)
2019-04-12 16:28:00跟警察講什麼都沒用 有做筆錄白紙黑字轉地檢才真的啦
作者:
is1128 (想不出來)
2019-04-12 16:29:00轉售『不得轉售的贈品』廠商是有權力跟賣方求償的不過廠商一般不會這樣做而已
作者:
a25 (這樣的我)
2019-04-12 16:32:00我是建議直接提告,畢竟已經有傷害事實,雖然跑法院很花時間,但事情鬧到這樣,各種誣衊和流言都讓原po困擾,這樣也不能好好上班吧,乾脆在法官面前把事情理一理
作者:
Kulan (九首)
2019-04-12 16:53:00去跟法官說啊 討拍失敗就要告鄉民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