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追車闖紅燈…撞殘25歲正妹!家屬曝關鍵證據控警動手腳

作者: B0858B   2019-09-10 02:50:09
警追車闖紅燈…撞殘25歲正妹!家屬曝關鍵證據控警動手腳
2019/9/9 21:01:00
「我女兒明明好好的,漂漂亮亮的,現在變成這樣,我怎麼能不心痛…」,媽媽哭著牽起
女兒的手,因為女兒才26歲,去年卻在騎車上班途中,被追毒蟲的警車撞上,腦部嚴重受
損,全身癱瘓,智力也只剩下5歲,但檢方認為追車的員警有鳴笛,車禍肇是女兒沒讓警
車先行,員警無過失,兩度不起訴處分,現在家屬又提出關鍵證據,認為警方有對行車記
錄器「動手腳」,準備二次聲請再議。
事發在去年3月31日早上9點多,當時25歲的楊薏蓁騎車上班,已經到公司門口了,卻在路
口被追毒蟲闖紅燈的警車撞上,整個人當場彈飛,雖然送醫撿回一命,人卻回不去了,全
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也無法言語,「我現在最害怕和她說話,因為她什麼都聽不懂,
我都不知道該和她說什麼了…」,做媽媽的實在難以接受,寶貝女兒就這樣變了。
而追車的姜姓員警也辯稱,當時他開車巡邏,在桃園市八德區桃鶯路上,見到一輛違停的
黑色轎車,而且駕駛是他曾抓過的卓姓毒犯,準備上前攔查,但對方卻擦撞警車逃逸,姜
姓員警認為卓男是妨害公務現行犯,因此依法啟用警笛追捕,但對方一路闖紅燈,他只得
跟著闖,最後就在意外現場,又有一輛計程車從巷子開出,擋住他的視線,所以當楊薏蓁
從計程車左側騎出來時,他已經來不及反應。
新北檢方認為,追車的姜姓員警有鳴笛,依法享有交通優先權,而且事發當下,又有一輛
計程車開出巷子,遮蔽員警視線,所以當楊薏蓁從計程車左側騎出,屬猝不及防的突發狀
況,因此檢方認為,是楊薏蓁沒讓警車,才會造成車禍,姜姓員警沒有肇因,不起訴處分

楊薏蓁的家屬今年3月雖然聲請再議,但7月結果出爐還是一樣,高檢署發回要求勘驗計程
車行車紀錄器,查明姜姓員警何時啟動警鳴器,但檢方認為,這些都和姜姓員警有無肇責
沒關係,另外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也認定,是楊薏蓁未讓執行緊急勤務的
警車先行,才會發生車禍,再度處分不起訴。
對於這樣的結果,楊薏蓁的家屬完全不能接受,現在他們更拿出關鍵證據,認為整起案件
非常不合理,楊薏蓁的二姊拿出事發當時,員警的行車紀錄器,「很奇怪的是,警方的行
車紀錄器竟然完全沒有聲音,甚至在撞到我妹妹前的2、3秒,畫面就突然被中斷了,然後
在撞到我妹之後20秒,畫面又恢復了,這是很莫名其妙的事,畫面怎麼會在關鍵時刻中斷
呢?是不是警方動了什麼手腳?」
另外警方雖然強調,他們是一路鳴笛,但楊薏蓁的二姊表示,「我們根據計程車的行車紀
錄器發現,警方是意外之前2、3秒才鳴笛,而且就算他有鳴笛,到了路口要闖紅燈,不是
應該要減速嗎?就連救護車雖擁有道路優先權,經過路口也都會減速,為什麼警車不用?
這樣綠燈行駛的民眾怎麼可能來得及反應?」
現在姜姓員警不起訴處分,被追車的卓男妨害公務部分也不起訴,「我的妹妹被撞成這樣
,她成了整起事件為一的受害者,也是唯一有肇責的人,這對我們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事…」,現在家屬也決定,將二次提出再議,希望替親愛的家人討回公道。
對於這樣的指控,承辦的新北市三峽分局也發出聲明稿,以下全文:
一、有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員警姜OO駕駛警用車輛疑似尾隨一黑色自
小客車,沿鶯桃路由桃園往樹林方向,於107年03月31日09時47分鶯歌區鶯桃路658巷口與
民眾楊OO騎乘普重機車沿鶯桃路658巷由巷內往鶯桃路方向,左轉鶯桃路往樹林方向發生
擦撞造成騎士受傷由119送桃園聖保祿醫院救護。
二、本案本分局均依車禍處理流程相關規定辦理,並將相關跡證(照片、行車紀錄器、路
口監視器畫面)及證人筆錄等彙整,函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
署,據以為事故肇責之鑑定與司法認定,本案亦已繫屬司法程序中。
三、本案本分局尊重司法機關之認定及傷者家屬之意見。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99786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9-09-10 06:07:00
現在一堆垃圾跑給警察追 不是警察撞死就是無辜路人遭殃哎
作者: nknu20 (HI!~)   2019-09-10 06:29:00
這種追有一定的危險,而且警察已經知道是誰,為何還追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09-10 06:42:00
畫面中斷真的太奇怪了...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9-09-10 07:09:00
其實畫滿中斷蠻正常,常發生尤其是撞擊當下前後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9-09-10 07:38:00
撞擊後畫面斷勉強說得通 撞擊前就斷是預知未來嗎
作者: Honoeye (發呆)   2019-09-10 07:46:00
檔案都是一個個段落不可能只有撞擊後,很常接到車禍此類例子
作者: a0189081 (winnie)   2019-09-10 08:57:00
就是因為知道是誰但都抓不到,所以看到才要趕緊追啊!?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9-09-10 09:15:00
這種狀況發生的意外 會有賠償嗎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9-10 09:32:00
假如有確實鳴笛 肇責主要會在民車這邊吧
作者: RINPE (RIN)   2019-09-10 09:41:00
知道是誰還追就出一張嘴的說法呀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9-09-10 09:47:00
其實真的不用追,台灣那麼小,需要動用到警察拼命以及可能危害公眾往來安全去追一個妨害公務的嫌犯,監視器畫面調來會差不到?警察不懂刑訴也不懂比例原則,有些民眾也不懂,只會憤怒以為正義真是夠了。
作者: b199059x (AHONG)   2019-09-10 10:54:00
反正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到最後都會有一堆氣噗噗跳出來指導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9-09-10 11:24:00
以後跑的抓到就槍斃啊 誰跑誰死 以後就沒人敢跑 路上不會有無辜受害人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9-09-10 11:33:00
不用追? 那要怎麼證明他車上有毒?綁票正在發生,不追等著被撕票?
作者: shu1004 (Neo)   2019-09-10 11:36:00
不追好死不死隔天嫌犯殺了人是不是又怪警查沒做事呢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9-09-10 11:39:00
第7段也有問題,說詞過於單方向,不論緊急情況闖紅燈平常就算綠燈也要減速
作者: Eric1031 (Eric1031)   2019-09-10 11:44:00
救護車減速是反常的好嗎,還不是一堆白癡都不讓,被撞怕了只好路口減速,不然人命關天誰跟你在減速的
作者: Nm025 (我也放妳一個人生活)   2019-09-10 12:00:00
毒犯不槍斃 還給他二次機會出來路上亂難怪有人酒駕七次都沒在帕看到了沒有 抓到第一次不死刑 要讓社會承擔的成本就是這樣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9-09-10 12:43:00
抓到唯一死刑一定可以解決所有社會問題,超棒是沒看到這人是妨害公務現行犯?扯毒品與綁票似乎無法類比呢。
作者: CO2 (吸嘔吐)   2019-09-10 13:36:00
妨礙公務現行犯 還沒起訴 是追三小???大砲打小鳥 死了路人 幹!!!!!撞殘路人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19-09-10 13:38:00
為什麼不跑? 因為車上有毒阿,當然跑故意擦撞,警察要用殺人未遂現行犯來抓都沒問題了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9-09-10 13:41:00
刑訴88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不用起訴...此案嫌犯衝撞警車逃逸在先 個人支持警察追捕問題點在於警笛是否有正常作用 警示其他用路人該讓路
作者: snowfish104 (SeanCat)   2019-09-10 14:34:00
槍斃?打到你你就乖乖吞喔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9-09-10 14:54:00
唉反正怎麼爭都沒用,基層警察冒命追一個妨害公務現行犯,是否為了垃圾績效?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這種案件為何警察要賣命,是一股熱血還是警政署高官訂出的垃圾績效?https://reurl.cc/1Qxy9Q 看看現職人員怎麼評價吧。
作者: DreamW (桃園美食小舖)   2019-09-10 17:43:00
有鳴笛最大 撞死人也沒事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9-09-10 17:58:00
今天是警車啦,抓個毒犯在那沒感覺,想像不出是吧? 試想你命危的家人在救護車上啦,鳴笛了,照樣有人不讓救護車導致撞到人,延誤送醫,你家人走了。 你會覺得那個不讓鳴笛公務車的很正確? 會覺得是救護車不該闖紅燈? 少來了,人都是沒在自己身上都博愛起來,一發生在自己身上就什麼都別人錯,在那假正義的,噁心死了。
作者: monday10079 (溫泉)   2019-09-10 18:18:00
popo不意外 要怪就怪你父母不是議員有罪只是給家屬安心 無罪會一輩子擔罪apley是在說某集柯南嗎? 還是無感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9-09-10 21:04:00
推文的連結文章值得一讀
作者: alex55555 (正港獸人!!)   2019-09-10 22:52:00
唉 路人的大好人生被你這樣撞毀 對他跟他的家人也太慘
作者: mankaro (薰衣草森林)   2019-09-11 19:48:00
推連結~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9-09-12 09:20:00
別硬追吧 唉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19-09-12 18:43:00
推文真心一堆法盲…
作者: cc1000 (淡紫色橘子)   2019-09-13 08:05:00
第七段黃色部分...家屬說法好扯喔,難怪台灣交通秩序超差法律應該改逃逸過程所有肇事通通由被追的負責才能嚇阻法理情在台灣變成情理法,難怪一堆人說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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