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之前的心得,以條列方式來呈現:
1.紅線違停: 直接打給110請警察來開單。沒來的話每隔一小時打一次,抱怨員警未處理
,直到開單為止。若想加強效果,每隔兩小時再打一次,要求警方連續開罰
直到違停消失為止。同步也可以自行拍照檢舉,被重複開罰是車主的事,不
關檢舉人的事。
2.人行道違停:比照紅線違停處理。但是可能會遇到警方以私人土地不開單為由不處理。以
文三一街33~39號為例,離道路兩公尺紅磚部分為人行道無疑義,但其後方
四公尺到建築物建築線雖屬私人土地,但2公尺為法定退縮開放空間,依規
定比照人行道處理,一樣不能停車。這時需要打電話給1999,請他轉市政府
建管處發文給轄區交通隊或派出所,使其有開單依據,絕對沒有私人土地就
不開單這回事。
3.警方不開單:打電話給110,要求轄區員警告知不開單的原因。原因不合理的話請110告知
督察室電話,申訴其不開單是否有瀆職問題。
4.個人心得:33號是宮廟,35號是洗車廠,大家可想而知之前紅線、人行道違停有多嚴重
。但現在幾乎都消失了(還剩下人行道積水的問題,這點我會持續和環保局溝
通)。如果只是檢舉一兩次沒效就放棄,當然沒人會當一回事。持續一個月
檢舉打110和1999,我相信警方和市政府公務員一定會先崩潰,想辦法滿足你
處理違停好堵住你的嘴。至少我試過文三一街是有效的,當然懶惰與怕被報復
是人之常情,那接受違停造成自己或他人不便與危險也是個人選擇,討拍除了
發洩外於事無補,意義不大。我只是覺得社會需要多一點人像陳定南先生一樣
,堅持對的事不怕得罪人,才有可能改善社會,留給下一代更好的環境。
※ 引述《elhazard01 (風之翼)》之銘言:
: 柿子挑軟的吃,這點不管是政府警察還是民眾都一樣。做過一個實驗,檢舉龜山
: 文三一街33號車道口紅線違停。除了拍照檢舉之外,每個兩小時打110通知警方開單(
: 法規限定警方才有權兩小時連續開罰) 持之以恆兩星期後再也沒有車敢停這裡(很怪的
: 是29-31號幾乎都沒人敢停,只因為該社區在前面樹上掛了一個牌子違停照相舉發) 但
: 是如果放著兩個月完全不管,違停車輛又跑出來了。
: 之前的憲訓中心文三一街偶數號人行道停滿違停車輛,完全不能過。阿兵哥放假
: 只能走到對面人行道再走到文化三路,既慢又危險。經過我不斷檢舉和協助警方向桃
: 市建管處釐清這不是私人用地而是人行道,可以開單之後,開單一個月下來之後再也
: 沒人敢停。到現在進一步人行道改建加高車輛也停不上去。改變要持之以恆,讓別人
: (違停民眾、警方、市政府公務員....)知道你是玩真的,自然會收到效果。
: PS:
: 1.檢舉APP是桃園警政 搭配相機時間戳(把照片加上時間日期)
: 2.紅線違停成案條件以下任一成立即可
: A.駕駛座開車門+清楚車號
: B.駕駛座無人+前後車牌清楚車號
: C.兩張照片清楚車號(前後任意兩張)+時間間隔三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