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淪機車捷徑、罰款比腳踏車還少! 聯合報
議員提加重處罰 陳夢茹
════════════════════════
公園裡開車、騎車竟罰得比腳踏車少?桃園市議員牛煦
庭點出,汽機車傷害行人的嚴重性遠高於腳踏車,連桃
園新景點桃林鐵路都淪為機車的捷徑,他要求加重汽機
車罰鍰,並設置科技執法強力取締。
桃林鐵路日前在步道上加裝車阻,使身障人士無法通行
,引起市議員黃婉如砲轟。牛煦庭表示,車阻存在的原
因為太多機車把桃林鐵道路當成便道,要從根本解決問
。,他提出修正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 21 條及第
22條案,要將汽機車罰鍰提高,獲得藍綠兩黨議員連署
支持。
牛煦庭解釋,自治條例中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
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等活動者,可處
1200元以上 6000 以下罰鍰,但未經許可駕駛汽機車或
違規停放車輛者,只處 600元以上 1200 元以下罰鍰,
他直呼,汽機車造成的傷害較大,「非常不平衡」。
牛煦庭表示,有機車曾撞到人引起糾紛,因此龜山區山
德里及中興里強力要求設車阻,還沒有車阻前,里民則
是用花盆阻擋車輛,他比喻為「用花盆擺了一條萬里長
城」。人潮眾多使得其中一段桃林鐵馬道竟禁行腳踏車
,他認為非常荒謬,但原因仍歸咎於當地沒有綠地公園
,他也要求開闢兒九公園。
對此養工處回應,汽機車在公園違規情形較單純,已於
9月5日在桃林鐵路與萬壽路二段路口設置科技執法,
經過1個月勸導期,目前開罰 25 件,各開罰 600元。
養工處說,該地點為示範點,後續會視成效、評估需求
點再進行展點。養工處也提醒,腳踏車、直排輪、滑板
車、溜冰、高爾夫球等,只允許在指定地點進行活動,
若公園沒有場地明定可以使用就是禁止,請民眾多加配
合。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496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