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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交通取締 違停逾34萬件居冠
2021/01/22 05: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市區停車空間不足,加上檢舉交通違規風氣盛行,市府
警察局統計去年取締的交通違規案件中,「違規停車」件數最多,高達34萬7163件,單一
違規的罰鍰金額逾2億元;交通警察大隊長洪志朋分析,除了警方加強取締違停以維持交
通順暢,有民眾會用行車紀錄器或手機拍攝的影片、照片檢舉違停,是讓違停開罰件數居
冠的原因。
市警局統計,去年取締交通違規約140萬件,第一名是違停,第二到第五名的件數也都破
10萬,分別是超速25萬8894件、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與標線13萬2732件、闖紅燈13萬
2697件、違規臨時停車10萬8557件等;第六到第十名,分別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4萬
1354件、並排停車3萬1468件、紅燈右轉2萬9441件、無照駕駛2萬3582件、不依規定駛入
來車道1萬6689件等。
至於無照駕駛的違規件數排名第九,頗讓人訝異,對此,警方說,大多為用路人未考取駕
照駕車而被取締,或是曾有酒後駕車紀錄,駕照被吊扣或吊銷,卻又貪圖方便而冒險開車
或騎車上路,再被路檢攔查或發生交通事故而被發現。
洪志朋呼籲,用路人不應違規停車,否則機車違停罰鍰600元、汽車違停罰鍰900元,而汽
、機車無照駕駛的罰鍰是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