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舉暴增處理慢 申訴不易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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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去年交通違規檢舉案近 70 萬件,市警局處理人力
吃緊,導致部分民眾2、3個月後才收到罰單,申訴不
易,引起民代關切。警方表示,目前 10 個分局共26人
專責處理民眾檢舉案,以1年 250天工作日計算,平均
1人1天處理 106 件,難免耽誤。
警方說,去年約 141萬件交通違規,其中 61 萬件民眾
檢舉,8萬件因違規態樣不明顯或超過檢舉時效被排除
,不然就超過半數,相當可觀。
據了解,桃園有不少「檢舉達人」,第1和第2名每年
都檢舉超過1萬1千件,第3名也有9千多件,檢舉熱
點多在中壢、平鎮等地,民眾被檢舉的違規態樣以違規
停車最大宗,其次是轉彎或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市議員李柏坊說,有些民眾被拍照告發,十幾天後收到
罰單,行車記錄器影像早被覆蓋,想證明自己沒違規變
得相當困難,有損其申訴權益;議員葉明月也說,有民
眾3月違規,5、6月才收到罰單,時間太久,應該更
即時一點。
警方表示,檢舉案件有專組專人處理,但案件量龐大,
有時確實會負荷不了,處理時間會比較久,但違規成案
者都有明確證據,應不致錯罰,也尊重民眾申訴的決定
;目前中央已討論修法縮減民眾檢舉項目,後續會視情
況增減處理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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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39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