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88893164 (黑白貓)》之銘言:
: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從中山路右轉正光路,或是從
: 正光路要走到中山路過。
: 這邊的道路長這樣
: https://i.imgur.com/dGeci8a.jpg
: 每天都有重劃區的人要走到中山路搭公車,也有
: 舊市區的要走到中興國中上課,但完全只能走在
: 馬路上。
: 等等先別怪這些車,因為這邊沒劃線,他們是合
: 法停在自己家門口的。
: 之前有在地區社團反應過,也引來一些議員,里
: 長標註來標註去,最後又不了了之了。
: 只有qn大願意會同里長跟政府的人員願意去會
: 勘,不過結論還是,要畫紅線需要住戶同意…
: X!如果我是住戶每天家門口停免費,誰要同意
: 你門口畫紅線啊!
: 真的蠻不敢想像我們的法律是這樣子糟蹋行人路
: 權的。
: 每天我家人都要走這條路走到中山路搭客運往臺
: 北,我真的很擔心有一天就沒有家人了…
: 發在這邊是想尋求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或法條可以
: 畫紅線或綠底人行道,至少一側就好…
透過google街景,
正光路很長,
也只有原po提到這路段沒有人行道,
其他路段皆有人行道,
爭取設置人行道或許是比較理想的方案,
畢竟設置紅線,即使成功爭取到了,
還是會有許多車輛違規停車,
其實達不了最終目的,
剛好今年桃園市政府公告了相關法規,
依110年1月13日所公布的「桃園市都市人本交通設計要點」,
網址:https://law.ty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189
貳、人行環境規劃設計
四、人行環境規劃設計應確保行人通行之安全性、安穩性、方便性、連續
性、舒適性及系統一致性,並維持其吸引力。並應兼串連活動據點、
、增加都市景觀、生態綠化及都市防災等功能;除應提供舒適之外部
環境及考慮行人之安全,並以無障礙環境設計為原則。
六、新闢或拓寬道路之人行環境應依下列情形並考量行人流率、土地使用
型態及土地限制,設計適當之實體人行道寬度:
(一)十五公尺以上道路,其兩側留設實體人行道寬度合計應占道路寬
度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八公尺以上未達十五公尺道路,其兩側留設實體人行道寬度合計
應占道路寬度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寬度四公尺以上未達八公尺道路於道路單側設實體人行道,其淨
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
(四)寬度未達四公尺巷弄得不設實體人行道,但得依現況考量設置交
通寧靜區。
已闢建道路得準用前項設置實體人行道,但依道路情況無法設置者,
得以標線型人行道代之。
考慮的因素有行人流率、土地使用型態及土地限制,
土地使用型態及土地限制應該查得到,
但行人流率,恩,真的有這個資料嗎?
雖然設置人行道是工務局權管,
但以這法條公告的內容,
建議可從行人行走安全向交通局反映。
人流是派人到現場分時段按表計數所以聰明的議員會找人多或人少的時段
不過這個是指新闢或是拓寬才能這樣,現在是既有道路,就說行人沒路走還是合法的,很扯吧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7-02 09:54:00如果設那種油漆人行道不如不要設,只會引導你走去撞電線桿電氣箱,更不用說根本沒人處理的違停
作者:
kevincc ((  ̄ c ̄)y▂ξ)
2021-07-02 10:10:00這條路幾十年了,當初中路開始弄的時候沒有一起處理,現在很難啦,類似問題沒有魄力解決不了
更寬的路如監理站前面介壽路也有些路段行人要跟汽車搶道
不用想那麼多啦,找法條反映不會比找議員快啦~你以為公務員真的有那麼多時間去理一般民眾陳情事項喔,一定是民代的優先處理啊,市井小民的隨便回回啦
先確定是不是私人的在說道路的法規只限國有地及徵收的,未徵收的私人土地不在此限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1-07-02 17:58:00正光路有點像民光路~頭窄後寬如見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