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害怕了,現在邊打邊發抖
剛剛又發生了一件事
回家時看到保全沒戴口罩坐在櫃檯處理違規帶看的事,由於之前很多推文說他服務盡職
所以我當下先友善詢問坐在大廳的保全:「請問現在你們現在執勤不用戴口罩嗎?」(會這麼問,是因爲防疫逐漸鬆綁,我怕是我自己不清楚規定誤會別人),沒想到某保全就突然大聲的說他在吃飯所以不用戴口罩,由於櫃檯很高我看不到他的餐點,加上他當時回應我時是在講電話,我當下很錯愕,覺得如果我誤會了,那其實講清楚就好,何必這麼大聲呢?
他接著又說他講話就是這樣,而且很多住戶對我有意見,又說我放狗咬小孩,也對著電話 那頭說:「就是那個把我po上網檢舉的那個人來找我麻煩啦」
這句話,讓我決定有必要在此說明以上經過。
相關經過,可受公評,櫃檯有攝影機。
我的確有養狗,但是遛狗時都有繫狗鍊,所以聽到 說我放狗咬小孩,實在覺得不可思議。
至於說很多住戶對我有意見,這個不是我可以控制的,一切尊重。只不過我滿驚訝是怎麼認識我的就是了哈哈,因為這個社區我誰都不認識。
社區主任最後請我寫意見單,我寫了,也依照規定付了2元,請社區主任影印一份複本給我。
我想即使寫了意見單,這些事情不會被解決的,因為我已經被定義為找麻煩的人,所以我沒有什麼期待。
只是剛剛的氣氛,讓我覺得我是不是該去派出所備案呢?或者是要直接搬家保障自己的安全?
※ 引述《gentlerocker (哥德小甜心)》之銘言:
: 前情可a我ID
: 現在只是想請教有經驗的大大
: 因為這社區唯一的U質保全說
: 要汰換惡質保全(半夜無故敲門、貼錯告示嗆住戶去投訴他、不戴口罩站唯一出入口抽菸
: 、領包裹用腳踢給住戶等)的唯一途徑是在11/21的社區大會臨時動議提出
: 由於我也不是常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從未參加過這類會議,所以很疑惑這樣真的有效嗎?
: 如果這些惡質保全是管委會主委的關係戶(或地主戶),那我豈不是有人身安全的疑慮?
: (還是這篇發文就當我的不自殺聲明)
: 還是說,找在地議員或好兄弟來喬一下比較有用呢?
: 抑或,找個媒體爆料投訴,如果是這個方式的話,要怎樣的亮點(保全嗆住戶的影片?)
: 才是媒體的最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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